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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H002/2025-79684 | 成文日期 | 2025-10-27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市会展****公司:
报来要求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5〕224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西起赭美路,**104国道,全长25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交通设施及智能化、路灯、给水、电力管沟等工程。
项目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中的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5米(人行道)+3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20米,双向2车道。
二、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1824万元(经概算审核:概〔2025〕139号),其中:前期费857万元,**工程费768万元,其他费用112万元,不可预见费87万元。
三、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7.905亩。
四、资金来源
资金由你们自筹解决。
五、海绵城市
根据《**市空港区块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和《**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0〕116号)等文件,该项目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3%、SS综合去除率55.3%、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63来管控。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项目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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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