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鱼岳镇南门湖村2026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审批
湖北-咸宁-嘉鱼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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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29

项目名称 **县鱼岳镇南门湖村2026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南门湖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58.81
建设单位 ****南门湖村 法定代表人 赵江华
联系人 杨立民 联系电话 152****9840
项目投资(万元) 390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在南门湖村修建2-5组159户村民多年饮水难安全巩固工程,其中直径110mm主管2125m,直径63mm支管1120m,直径25mm支管6180m及1-1组、2-3组、2-4组、2-5组共4个组的一户一表分户等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直排措施后通过直排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直排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应进行分类,对废木料、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垃圾堆场集中填埋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操作上要加强环保措施,对施工机械应适当选型,减少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加工场等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此外,除特殊需要作业外(经环保部门批准),夜间(22:00-6:00)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根据《**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好施工噪声防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限值》(GB12523-90)标准规定。
承诺:****南门湖村 赵江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南门湖村, 赵江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