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科技**产城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市江龙路(勤丰路-吉星路)道路和**桥**工程)--江龙路与吉星路交叉口智能交通设施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滨水科技**产城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市江龙路(勤丰路-吉星路)道路和**桥**工程)--江龙路与吉星路交叉口智能交通设施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省**经济****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获取采购公告,并于 2025 年11 月 10 日 15 点0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滨水科技**产城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市江龙路(勤丰路-吉星路)道路和**桥**工程)--江龙路与吉星路交叉口智能交通设施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796939.28元
5、最高限价:796939.28元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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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 |
保修 |
工程量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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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为****滨水科技**产城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市江龙路(勤丰路-吉星路)道路和**桥**工程)--江龙路与吉星路交叉口智能交通设施工程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
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按施工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金额,但进度款总体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合同总额的80%,(已完工程量相比合同清单工程量显著减少的,扣除减少部分的造价后,付足已完工程的80%)。结算审计后付足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款3%做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则无息付清。 |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5年10月 30日起至2025年 11 月05 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7:00分)在****(**区吉星南路与株山街和睦家园1栋1楼1一6号门面)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400元(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发送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截止时间、投标(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11 月10日 15 时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区吉星南路与株山街和睦家园1栋1楼1一6号门面)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和**省**经济****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保证金:****财政局的娄财购函【2022】20号文的要求,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省**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市创业大厦10楼
(3)联系人:吴苗
(5)电 话:158****1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联系人:吴小立、肖建容、李彪
(3)电话:0738-****629
(4)联系地址:**区吉星南路与株山街和睦家园1栋1楼1一6号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