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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保障厅 ****统计局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五次**经济普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06号)文件,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经研究审定,拟****统计局等6个单位为自治区级第五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拟推荐高涵等10名同志为自治区级第五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统计局举报。
电话:0953-****689 传真:0953-****179
电子邮件:****@163.com
地址:**市**区**路205****统计局办公室
附件:
第五次**经济普查自治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xlsx
****统计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