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11-09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10-29~2025-11-07
受****委托,我公司依法变卖被执行人所有的**省**市**区“格林名邸”商业用房3间、住宅4套,经两次拍卖未能成交。依照《****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2005〕12号文件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进行公开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有意竞买者请在现场查勘对应标的后,****公司交纳资料服务费、应买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为准)。
特别说明:****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变卖标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竞买。
二、变卖时间、方式
1.变卖时间:2025年11月9日10:00至2025年11月11日10:00
2.变卖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10: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在变卖时间内登录中拍平台报名,向我公司提供个人或单位有效证件扫描件,并交纳200元资料服务费及5万元变卖保证金,取得1份竞买资格,方可参加应买。
1份竞买资格限变卖成交1个标的,竞买人若意向竞买成功多个标的,需取得多份竞买资格。
应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1170 2201 0200 0230 22
开户行:**银行**支行
变卖结束后,成交应买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1.5‰的软件使用费及履行完毕变卖成交款付款义务后,所交纳****公司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未成交应买人的变卖保证金,由我公司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回。
(3****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2025年10月29日《****抵税财物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遵守《应买须知》各项约定”。
3.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采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
(2)报名成功后,应买人于变卖时间内登录中拍平台,通过中拍平台系统出价应买。
(3)多人应买时的处理
多人应买时,通过中拍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出价最高者即成为变卖标的的应买人,详见《应买须知》。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即日起—2025年11月7日17:00(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意****公司工作人员预约看样时间)。
3.展示方式: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省**市**区中华北路109号众厦大楼12层6号。
2.联系电话:0851-****4898、181****8029、181****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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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