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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0MA2KJJJX5A | 建设单位法人:徐琳琳 |
| 凌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石桥街道石祥路59号8号楼302室 |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石桥街道石祥路59号8号楼302室 |
| 经度:120.18387 纬度: 30.32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7 |
| 杭环拱评批〔202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4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0MA2KJJJX5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0MA2KJJJX5A | 验收监测单位:**科谱****公司 |
| 913********3182583 | 竣工时间:2024-08-20 |
| 2024-1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0 |
| 2025-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6691 |
| 本项目属**项目,****经济**社位于**市**区石桥街道石祥路59号8号楼302室,****实验室****办公室,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属**项目,****经济**社位于**市**区石桥街道石祥路59号8号楼302室的写字楼,****实验室****办公室,从事环境检测服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实验室****办公室,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服务。(水样检测600批次/a,气样检测600批次/a,土壤检测600批次/a,噪声检测600批次/a)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办公室,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服务。(水样检测600批次/a,气样检测600批次/a,土壤检测600批次/a,噪声检测600批次/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技术流程如下:从现****实验室内,首先进行样品预处理,然后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检测,样品监测后仪器需要进行清洗,实验数据经审核后形成检测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技术流程如下:从现****实验室内,首先进行样品预处理,然后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检测,样品监测后仪器需要进行清洗,实验数据经审核后形成检测报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废气防治工作,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标准后经排气筒至屋顶高空排放;臭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应标准。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相应功能区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委托外运;危险废物按规范暂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废水最****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检测试验产生的无机废气、有机废气和恶臭。本项目无机废气由通风橱收集,通过通风管道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由风管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少量异味,主要是一些试剂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臭气,大部分臭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其他小部分臭气主要通过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排放至外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各类检测设备、通风柜等。我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做好隔声减振措施;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位置;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员工的生产操作管理,确保噪声达标。 本项目实施后会产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实验材料、实验废液、废样本、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废物。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可由环卫清运处理;废实验材料、实验废液、废样本、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要求。企业制订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建立危废暂存场所,将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分开暂存、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分开暂存。危废暂存场所位于检测试验区域西面,贴有危废标识标牌,并按要求落实了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3 | 0.014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007 | 0.007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8 | 0.009 | 0 | 0 | 0.008 | 0.008 | / |
| 1 | 厂区废水总排口1# |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级标准;DB 33/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废水最****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 经监测,****厂区废水总排口1#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及pH值均符合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DB 33/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 1 | ****实验室DA001排气筒出口 |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本项目无机废气由通风橱收集,通过通风管道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 经监测,********实验室DA001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氨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符合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2 | ****实验室DA002排气筒出口 |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由风管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 经监测,****实验室DA002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符合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1 | 厂界东、南、西、北 |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功能区标准 | 我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做好隔声减振措施;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位置;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员工的生产操作管理,确保噪声达标。 | 经监测,****厂界东1#、厂界南2#、厂界西3#、厂界北4#昼间噪声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功能区标准。 |
| 1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委托外运;危险废物按规范暂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实施后会产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实验材料、实验废液、废样本、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废物。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可由环卫清运处理;废实验材料、实验废液、废样本、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企业制订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建立危废暂存场所,将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分开暂存、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分开暂存。危废暂存场所位于检测试验区域西面,贴有危废标识标牌,并按要求落实了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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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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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无需进行削减替代,新增VOCs排放量应按1:2的比例进行区域调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无需进行削减替代,新增VOCs排放量按1:2的比例进行区域调剂。本项目目前实际排放量CODcr为0.007t/a,氨氮为0.001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8t/a、氮氧化物:0.002t/a,均符合环评建议总量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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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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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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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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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