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沙发改投资〔2025〕104号、沙发改投资〔2025〕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 29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
2.工程规模:****电站45个,含直流快速充电桩180个。并配备遮雨棚、车档、车位线、基础刷漆、箱变至车位室外的各类管线及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标段标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652********900****02001 |
**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 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 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 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 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 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 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全 过程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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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0时 30分
2.领取方式:**地区行政公署网(**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标书代写
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 2022 年 3 月 1 日**地区政****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 网址 : 电子标服务https://ggzy.****.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 n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开标大厅。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标书代写
****管理部门及电话:****,监督
电话:0997-****87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西路联合办公楼 3 号楼
联系人:毛美琳
电话:152****75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区**县**大道泉湖畔小区五期观澜郡9-1-701室
联系人:万仁屿
电话:191****1321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