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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丰物业(万裕苑三区、总公司、江溪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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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万丰物业(万裕苑三区、总公司、江溪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丰物业(万裕苑三区、总公司、江溪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2 最高限价:257.28万元(128.64万元/年)。 2.1.3 服务期:两年。 2.1.4 服务质量: 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考核和验收。 2.2 招标范围:万丰物业(万裕苑三区、总公司、江溪法庭)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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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2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须已在**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时提供备案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4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或2024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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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18时 至 2025年11月03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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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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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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