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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5MA345AE77R | 建设单位法人:郭伟能 |
| 林梅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南埔镇先锋村枫厝 |
| 2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改扩建及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 |
| 经度:118.94783 纬度: 25.18107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1-14 |
| 泉环评函〔2013〕书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 3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5MA345AE77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000MA346J5X2D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504MA3462M393 | 竣工时间:2015-03-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194b22b030ab49d7d12252dc2372e03f |
| 建设2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改扩建及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二甲醚扩建规模为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建设规模为4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1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与环评中扩建工程二甲醚建设规模一致,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已拆除 |
| ****公司1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于2011年6****环保局审批(批文号:泉环监函〔2010〕16号)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批文号:泉环验[2011]78号);2013年1月由三****研究所编制的《2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改扩建及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批文号:泉环评函〔2013〕书2号)。2021年9****公司****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进行整修及设施优化,整修完成后形成2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含已验收1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并对生产设备进行调试。****公司未拍得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相关资产,且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已拆除区域拟建设其他产品,因此本次竣工环保验收针对厂内扩建的1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及配套储罐、公辅工程等相关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不含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二甲醚扩建规模为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建设规模为4万吨/年,储存能力包括甲醇储罐(2×2500m3内浮顶罐)、二甲醚储罐(2×1500m3球罐,2×400m3球罐)、O2储罐(50m3)、CO2储罐(50m3储罐)、DMC储罐(3×800m3); 2、二甲醚扩建规模为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建设规模为4万吨/年,储存能力包括甲醇储罐(2×2500m3内浮顶罐)、二甲醚储罐(2×1500m3球罐,2×400m3球罐)、O2储罐(50m3)、CO2储罐(50m3储罐)、DMC储罐(3×800m3),废水排放污染物无第一类污染物; 3、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二甲醚扩建规模为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建设规模为4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二甲醚,与环评中扩建工程二甲醚建设规模一致,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已拆除。储存能力包括甲醇储罐(2×2500m3内浮顶罐)、二甲醚储罐(2×1500m3球罐,2×400m3球罐)储存能力减少; 2、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二甲醚,与环评中扩建工程二甲醚建设规模一致,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均已拆除,相较于原环评,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没有增大,废水排放污染物无第一类污染物; 3、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二甲醚,与环评中扩建工程二甲醚建设规模一致,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已拆除,建设项目生产未增大,其变化未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 ****公司1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于2011年6****环保局审批(批文号:泉环监函〔2010〕16号)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批文号:泉环验[2011]78号);2013年1月由三****研究所编制的《2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改扩建及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批文号:泉环评函〔2013〕书2号)。2021年9****公司****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进行整修及设施优化,整修完成后形成2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含已验收1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并对生产设备进行调试。****公司未拍得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相关资产,且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已拆除区域拟建设其他产品,因此本次竣工环保验收针对厂内扩建的1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及配套储罐、公辅工程等相关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不含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甲醚扩建规模为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建设规模为4万吨/年。二甲醚生产工艺为甲醇气相催化脱水法,主要原辅料为甲醇及催化剂。碳酸二甲酯主要以甲醇、02和 CO 为原料,在催化剂CuMP的作用下合成碳酸二甲酯。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二甲(DME)扩建工程、碳酸二甲(DMC)装置、CO装置、O2装置、配电所、空压站、氧化站、给水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等主要原辅料:焦炭、CO、甲醇、O2、CO2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10万吨/年二甲醚装置,与环评中扩建工程二甲醚建设规模一致,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已拆除,二甲醚生产工艺为甲醇气相催化脱水法,主要原辅料为甲醇及催化剂。 |
| 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因碳酸二甲酯生产线拆除而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改扩建工程完成后,该公司全厂废水产生量约95812t/a(约287t/d)。****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50t/d,因此,****处理站进行扩建。扩建后处理能力不小于300t/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60%的废水经过消毒后进入回用水池,最后与蒸汽冷凝水汇合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40%的废水外排。****公司****处理站处理达GB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由排污管道输****公司的排放口,****公司的排污管道输送至**区峰尾污水排**集中深海排****公司****处理站处理达GB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由排污管道****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DME装置的洗涤吸收塔顶尾气G1、CO装置的安全阀排放气G3、造气排放气G4、系统排放气G5;DMC装置的安全阀排放气G7进公司现有30m的火炬焚烧;DMC装置的闪蒸气体G6、循环排放气G8送CO装置造气回收;CO装置的系统置换排放气体G2(主要成分为H、CO、N2等)高空排放。甲醇罐区、DME装置、DMC装置外逸的甲醇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为间接排放,不设直接排放口。 3、DME装置的洗涤吸收塔顶尾气G1、CO装置的安全阀排放气G3、造气排放气G4、系统排放气G5;DMC装置的安全阀排放气G7进公司现有30m的火炬焚烧;DMC装置的闪蒸气体G6、循环排放气G8送CO装置造气回收;CO装置的系统置换排放气体G2(主要成分为H2、CO、N2等)高空排放。 4、DME、DMC装置的废催化剂以及CO装置的废吸附剂、废脱氧剂由供应商回收;脱硫固废外销给水泥厂做为铁质校正剂;造气循环水站排渣、造气炉下灰外销给水泥厂或制砖;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绿洲****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5、事故状态下切换到生产废水排水线,事故废水经装置区围堰、罐区围堤收集后去事故池,然后限流经生产废水排****处理站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t/d,废水主体工艺由“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变更为“水解酸化+BAF”,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期间废水正常情况下全部回用,目前废水 30t/d(约 23%****园区****处理厂。废气:DME装置的洗涤吸收塔顶尾气G1进公司现有30m的火炬焚烧,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已拆除不涉及DME装置废气排放。甲醇罐区、DME装置外逸的甲醇为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处理基本不变,甲醇储罐使用氮封技术贮存,无组织排放量减小且环境更**,工艺变化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或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2、废水为间接排放,不设直接排放口。 3、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已拆除不涉及DME装置废气排放,DME****公司现有30m的火炬焚烧。 4、4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线已拆除,不涉及DMC装置的废催化剂以及CO装置的废吸附剂、废脱氧剂、脱硫固废、造气循环水站排渣、造气炉下灰,DME****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暂时未产生,固体废物均按照环评及其批复和相关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5、项目建设5200m3事故应急池,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及完备的消防水管网,罐区、装置区、装卸台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器,并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未发生变化。 |
|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低浓度甲醇,通过化学氧化难以深度净化,甲醇为易于生化的小分子有机物,从工艺设计角度分析,BAF具有占地面积小,基础建设投资低、出水水质稳定、运行方便、基本不产生剩余污泥等优点,根据调查,采用“水解酸化+BAF”满足厂区污水处理需求。****处理站废水排放40%****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验收期间废水正常情况下全部回用,目前废水 30t/d(约 23%****园区****处理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按证排污; 3、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4、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5、3万吨/年甲醇钠装置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公司于2022年10月及2025年9****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持证按证排污。 3、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本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弄虚作假,并将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4、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5、3万吨/年甲醇钠装置为原恒河化工建设未拆除,目前该装置未投入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759 | 0.99 | 3.96 | 0 | 0 | 2.749 | 0.99 | |
| 1.76 | 0.495 | 3.96 | 0 | 0 | 2.255 | 0.495 | |
| 0 | 0.05 | 0.12 | 0 | 0 | 0.05 | 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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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 4 三级标准 | 水解酸化+BAF(300t/d) | pH、悬浮物、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TP、石油类 |
| 1 | 甲醇罐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标准 | 氮封技术 | 甲醇 |
| 1 | 二甲醚压缩机动力设备、空压站的空压机、各类水泵噪声源及各类装卸机械、运输车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通过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各类泵置于设备房内,空压机设置消音器、使用减振垫,并对产噪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及维护,厂内绿化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昼夜环境噪声 |
| 1 | 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未产生,已签订委托协议 |
| 1 | 事故状态下切换到生产废水排水线,事故废水经装置区围堰、罐区围堤收集后去事故池,然后限流经生产废水排****处理站处理。 | 项目建设5200m3事故应急池,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及完备的消防水管网,罐区、装置区、装卸台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器,并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未发生变化。 |
| 1、项目不设置锅炉,自行选择供热单位接受集中供热。 2、****公司****处理站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由排污管道输****公司的排放口,****公司的排污管道输送至**区峰尾污水排**集中深海排****公司****处理站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由排污管道****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不设置锅炉,已经与国能****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接受集中供热。 2、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期间废水全部回用,目前废水30t/d(约23%****园区****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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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环境防护区域为甲醇罐区、DME装置区、DMC装置区、CO装置区、污水处理站边界外延 150m范围内的厂界外区域,在该区域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建设食品、制药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严格的行业或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业。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环境防护区域为甲醇罐区、DME装置区、DMC装置区、CO装置区、污水处理站边界外延 150m范围内的厂界外区域,居民已完成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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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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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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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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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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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