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价格不予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现修改为: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如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发生市场价格波动的,价格不予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及签证进行调整:
价格调整方式:
电线、电缆所对应的铜价价格变化幅度在 ±5% (含)以内,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范围以外的,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价差只计取差价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风险幅度范围外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下列报告期价、基期价均为不含税价):
电线、电缆价差:用量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用量(仅指对应清单工程量,不含损耗),以长江有色金属网(www.****.cn)公布的**有色金属(**市场)1#铜为依据,2025年10月9日1#铜材料价格(86000元/吨)为“铜基期价”,施工完成当月对应的材料月均价为“铜报告期价”;为简化计算,电线、电缆价格变化按铜价变化率的80%计算。
价差调整=用量×[(铜报告期价-铜基期价)÷铜基期价± 5% ]×80%×合同清单对应电线(或电缆)主材单价×(1+税率)。
二、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1.2.1本工程结算计价原则”:
(二)市场价格波动不予以调整合同价格。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若清单工作内容未发生,发包人有权扣减。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现修改为:
(二)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如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发生市场价格波动的,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若清单工作内容未发生,发包人有权扣减。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招标文件涉及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武夷名仕园(迎宾路)#1楼供配电设施工程(招标编号:****)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