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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区****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中心
项目地点:******办事处青岩村5社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选址于******办事处青岩村5社****填埋场用地范围内西南侧空置用地),占地面积4193.38平方米。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吨/天,主要服务****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类别包括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和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2-01),不适用于处置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医疗废物。****填埋场已封场,高温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破碎后进运往****三****公司处置。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高温消毒灭菌车间,车间主要设置1套处理能力均为5吨/天的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和破碎系统,其中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主要包括上料装置、高温蒸汽灭菌设备、传送系统、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破碎系统主要包括提升翻转机、破碎机、螺旋输送机等。项目配套建设软水制备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房、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区、周转箱自动清洗消毒区、药品间、检测室、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工程。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139****4689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