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评选过程中经评审废选竞选人共 1 家,具体为:******公司,否决原因: ******公司递交的竞选文件报价不含税金额计算错误,经评选专家组评审决定******公司的竞选文件作无效竞选处理。“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为确保有效竞争,中选人为1家时,最低参选单位数量为3家;中选人为2家时,最低参选单位数量为5家;中选人为3家(含)以上时,最低参选单位数量为7家,否则不得开选。经评审有具备竞争力的有效竞选人,可确定中选候选人;无有效竞选人的,按流选处理。”规定,本次最低参选竞选人不足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