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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 本工程 **市**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2号楼等24栋楼及垃圾站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更正) 已由 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 工信部规函【2024】3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加自筹 ,拟 委托 开展招标工作,采用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市**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 |
|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27342.6平方米 ,预计投资额 9200(万元) |
| 2.3本工程招标范围 综合整治1、2、4、7、9、11、12、15-19、22-28、30-32、35、36号楼等工程监理服务。 |
| 2.4其他 / |
| 3.工程具体要求 |
| 3.1本工程 不 拟分标段进行招标。 |
|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
| 预计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 招标人认为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于2025年07月08日发布第一次招标计划(网址:https://ggzyfw.****.cn/jyxxgcjszbjh/****0708/****059.html),更正内容如下:1)原拟自行开展招标工作,现更正为拟委托开展招标工作; 2)原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 |
| 4.工程其他情况 |
| 4.1本工程是否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是 |
| 4.2本工程的招标方案是否进行“事前评估”: 是 |
| 4.3****委员会组成为: 2 名招标人代表, 3 名技术类专家, 2 名经济类专家。 |
| 本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010-****3229 |
| 4.4本工程投诉举报监督方式: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