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项目位于**县**镇石壁**麓,本次调查项目由两个相邻地块组成,****中心坐标为:117.010437°E,23.686419°N,其中,分地块一占地面积4349.20m2,分地块二占地面积20864.96m2,合计25214.16m2。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均以园、林地为主,主要种植有荔枝树、龙眼树,目前规划调查地块用于开****中学宿舍楼及食堂扩建工程,用地性质由园地、****小学用地(A33)。地块东面为园、林地及静修庵;南面为园、林地,农庄及山泉净化水作坊;****中学****风景区;北面为园、林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4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该地块现****社区****联合社、****联合社、****联合社,****政府正在开展调查地块的土地征收工作,****为后续土地使用权人及开发建设单位。
因此,由****委托****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相关技术导则,2025年9月,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学宿舍楼及食堂扩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9月。根据调查情况,分地块一历史至今主要为园地、林地、水塘;分地块二历史至今主要为园地、林地、居民房、米酒作坊、山泉净化水作坊及茶室。两个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曾存在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不存在被污染迹象;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根据项目经验可知地块各点位土壤快筛PID值和XRF值均处于正常的范围内,符合地块内现场土壤无刺激性气味、土壤质地无明显异常的情况,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地块东面为园、林地及静修庵;南面为园、林地,农庄及山泉净化水作坊;****中学****风景区;北面为园、林地。经调查,地块周边无工业废水管网,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相关要求,****小学用地(A33)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调查单位:****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80****1231
土地使用权人:****
联系人:沈股
联系电话:****76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