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商贸街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29 18:59 至 2025-11-13 18:59 | |||
| 行政区划 | **省-**-**县 | 地块面积(m2) | 32926.63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农贸市场用地及居住用地,地块用地性质转为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龙街镇天池公园东侧 | |||
| 经度 | 101.544646 | 纬度 | 25.67095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5-29 至 2024-06-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覃工 | 单位联系电话 | 139****9838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覃惠琳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9****983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曹健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2524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基本信息 ****商贸街建设项****中心,天池公园东侧。项目四周为规划市政道路,****学校、小海子村;****工厂、龙街集镇;西侧为天池公园;南侧为龙街集镇。****中心坐标为东经101.544646°,北纬25.670955°,面积32926.63m2(49.39 亩)。****商贸街建设项目地块在2023年3月17日前为农用地,地****社区居委会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商贸街建设项目地块属于《******厅关于**县 2018 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8)365号)和《****政府关于**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148号)批准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完成土地征收手续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商贸街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在此未建设前期为农田。根据《**县龙街镇总体规划图》本地****商贸街,****农贸市场用地及居住用地,该地块用地性质转为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居住用地(R2)。 2、资料收集
3、现场踏勘
4、人员访谈 本次访谈对象土地使用者1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1人,政府管理人员、地块周边区域工作人员或居民7人,总数9人。 5、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可以确定调查地块上没有储存,处置、利用过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周边区域不存在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也未发现任何污染源,周边环境也没有明显污染源。通过现场快筛记录可知,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快筛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居住用地(R)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同时,地块不存在外来土壤、工业废渣和灌溉用水污染的可能。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到第一阶段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一居住用地(R)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建筑构物。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到第一阶段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