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市站南片区(SV片区)SV-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年修订)进行批前公示。本公示旨在征求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方式建言献策,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方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市站南片区(SV片区)SV-08规划管理单元位于**区,规划范围为新世纪大道以北、**路以西、和兴路以南、海丝商港西侧围合区域。规划用地规模约185.25亩。
二、规划必要性
为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价值,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根据实际合理优化区域交通。
三、规划内容
(一)原地块SV-08-02拆分为两块,SV-08-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1.0<容积率≤1.8,建筑高度≤80m(沿新世纪大道一线建筑高度≥54m),其余控制指标不变;SV-08-03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0<容积率≤1.8,建筑高度≤80m(沿新世纪大道一线建筑高度≥54m),其余控制指标不变。
(二)经对该区域交通组织分析,结合近远期交通需求,将**路(新世纪大道以北段道)道路红线由40米调整为20米。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2月9日
五、公示方式
(一)****网站:
http://www.****.cn/xxgkbm/bhszrzyj/
(二)****办公楼LED屏
(三)****微信公众号
****社区公告栏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反馈意见或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材料(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方式,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等相关文件),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南路73号****,邮编:536000,注明“**市站南片区(SV片区)SV-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年修订)”字样。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建议或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反馈人签名)。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市站南片区(SV片区)SV-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年修订)方案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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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