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船台陆上打桩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象屿船台陆上打桩工程招标 | ||||||||||||||||||||||||||||||||||||||||||
| 公告内容: | ||||||||||||||||||||||||||||||||||||||||||
| **象屿船台陆上打桩工程(项目名称)**象屿船台陆上打桩工程(包件名称) 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象屿船台陆上打桩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象屿海装复工复产项目船台新增吊机轨道基础项目 。 建设地点: 长**支**段北岸 。 其他: / 。 1.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象屿海装复工复产项目船台新增吊机轨道基础项目的陆上打桩工程 。 包件划分: 一个包件 。 1.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 1.3 其他要求: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合格率达100%;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安全事故率为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具有 地基基础三级及以上 资质。 2.2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 1 项 陆上打桩工程 的业绩。 2.3 主要履约人员最低要求:
2.4 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2.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的 1 个包件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允许中标多个包件,招标人按包件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包件。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包件顺序,投标人在前****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包件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6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近 3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与质量责任事故;****公司****公司恶意诉讼、恶意上访、堵门堵路等。在清标、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2.7 其他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公司提供成立当年~2023年)财务状态无连****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分包商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 的截图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时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 9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须向以下账户(账号: 5404 8140 2798 开户行: 中国银行****支行 )缴纳购买标书费用,并备注包件信息: **象屿船台陆上打桩工程标书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缴费后请将缴费凭证上传至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采购文件下载”页面,待招标人登记后,即可下载标书。招标文件发售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9 日 9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系统自动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省**市**区南徐大道238号 联系人: 王森源 电 话: 150****3687 邮 箱: ****@qq.com 2025年 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