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万安县新桥村下中塘、石枧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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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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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县]**县新桥村下中塘、石枧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2025-10-29】

**县新桥村下中塘、石枧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新桥村下中塘、石枧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P43页:“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以上材料需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验)报告、检测机构开具给委托单位的发票证明、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检测范围及项目》的附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进行佐证,(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在公示期内需提供上述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单位查验,不能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门处理)。”修改为“以上材料需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测(验)报告、检测机构开具给委托单位的发票证明、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检测范围及项目》的附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在公示期内需提供上述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查验,不能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门处理)。” 2、“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10 月 30 日 09 点 00 分”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6 日 09 点 00 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将顺延至投标截止时间;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弹前乡墟镇

联系方式:132****3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融创天成融公馆2号楼1单元1202号

联系方式:157****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7****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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