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通深度一文收藏!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重磅更新!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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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通消息 | ****财政厅印发《**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骏通消息 | ****财政局:关于转发**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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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明确:核心变化与执行要点全解析


2025 年 10 月,****财政厅印发《**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苏财购〔2025〕106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较于2025年版本,新版目录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小额零星采购方式、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方面均有重要调整,直接关系到全省各级预算单位的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本文将从核心变化对比、执行影响分析、实操建议三方面,为大家全面解读新版政策。


一、集中采购项目:“增删调改”四措并举,采购范围更精准


****政府采购的核心范畴,2026年版本在2025年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性优化,主要体现在“新增品目、删除品目、调整采购方式、细化品目说明”四个维度,进一步聚焦高频采购需求、剔除非核心品类。


1.新增10项集中采购品目,覆盖服务与技术领域


﹒ 技术服务类:测试评估认证服务(C****0000,限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网络接入服务(C****0200)。


﹒ 民生服务类:一般会议服务(C****0200,省本级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市县执行会议定点场所结果)。


这些新增品目均明确“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旨在通过全省联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尤其针对技术服务类项目,填补了此前分散采购可能存在的标准不统一、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2.删除3项非核心品目,优化集中采购**配置


2025年目录中的“信息安全设备(A****0300)”“家具(A****0000)”“数据(A****0200)”“存储服务(C****0100)”“印刷服务(C****0100)”5项品目,未出现在2026年集中采购目录中。


3.12项品目采购方式“大调整”,框架协议成主流


2025年目录中,复印机、投影仪、触控一体机等8项品目采用“网上**采购”,而2026年全部调整为“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具体调整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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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调整意味着“框架协议采购”成为**省小额零星采购的主流方式。******,框架协议采购通过预先确定供应商、统一议价,可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实现“全省联动”,避免各地重复采购,提升采购效率。


4.品目说明更细化,采购边界更清晰


2026年目录对部分品目的“说明”栏进行了补充,明确采购范围,避免执行中出现歧义:


﹒ 乘用车(A****0500):在2025年“限于5个下级品目”的基础上,未新增限制,但与“多用途货车(A****0603,限于皮卡车)”的区分更明确,避免品类混淆。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C****0000):明确“限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排除其他类型的测试评估服务,聚焦关键信息安全需求。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0301):新增“限于燃油车”的限制,未提及新能源汽车,可能与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尚未形成统一标准有关,后续或逐步补充。


二、限额标准“大一统”:分散

采购全省同标,简化预算编制


2025年与2026年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差异显著,2026年实现“全省统一标准”,极大简化了各级预算单位的采购预算编制流程。


1.分散采购限额:从“分档”到“统一”,门槛全面提升


2025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按“地区+品类”分档,2026年则实现“全省统一”,具体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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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调整对市县预算单位影响最大:此前市县50万元以下的货物、****政府采购程序,2026年则需将“50万-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纳入分散采购管理,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工程类项目更是将限额从6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覆盖更多中大型工程项目。


2.小额采购“双渠道”:网上**与内控管理并行


2026年目录新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管理规则:****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程序,可通过两种渠道实施:


﹒ 网上**采购:通过政府采购货物类、******直接采购,保留便捷性。


﹒ 单位内控管理:按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采购,赋予单位更多自主权。


这一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小额采购”的执行边界,避免此前“限额以下采购无明确指引”的问题,同时减轻预算单位的流程负担。


总结:四步做好2026年采购衔接


新版目录的调整不仅是政策条文的变化,更直接影响预算编制、采购方式选择、合同签订等全流程。各级预算单位需做好政策衔接。


1.第一步:全面梳理采购需求,匹配新版目录品类


2026年1月1日前,预算单位需对照新版集中采购目录,逐一梳理2026年采购需求;


2.第二步:调整采购预算编制,匹配限额标准变化


针对分散采购限额提升的特点,预算单位需调整2026年采购预算;


3.第三步:熟悉框架协议流程,适应主流采购方式


2026年“框架协议采购”覆盖25项集中采购品目,预算单位需重点掌握流程:


﹒ 框架协议签订:****财政厅发布的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公告,根据本单位需求选择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一般有效期1年)。


﹒ 小额零星采购执行: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分散采购限额的,可直接向入围供应商下达订单,无需重复招标。


﹒ 特殊情况处理:若框架协议无法满足需求(如特殊规格、紧急采购),需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不可自行选择非入围供应商。


4.第四步:强化内控与监督,防范采购风险


新版目录赋予单位更多小额采购自主权的同时,也需加强风险防控:


﹒ 内控管理:针对“限额以下自行采购”项目,制定本单位采购流程(如询价、比价规则),避免“暗箱操作”。

﹒ 档案留存:无论通过何种渠道采购,均需留存采购需求、报价单、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以备财政部门检查。


﹒ 政策培训:组织采购岗位人员学习新版目录,重点掌握“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边界”“******的区别”,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违规。


对于预算单位而言,理解政策逻辑才能更好地执行政策:2026年的调整不是“增加负担”,而是通过“分类管理、精准施策”,让采购既符合法定要求,又贴合实际需求。


2026年1月1日新版目录正式施行,留给预算单位的准备时间已不足3个月。建议各级单位尽快启动内部培训、需求梳理、预算调整工作,确保政策落地首年“平稳过渡、合规执行”。


参考文件:


**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的标准及通知


**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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