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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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挂牌价: 14000 元
披露开始时间:2025-10-29 16:08:49披露结束时间:2025-11-05 09:00:00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贺全
联系电话:139****5580
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10-****3064-8006
特别声明:**产权受项目方委托发布信息(项目方提供),不具有备案的意思表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资者需自行判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歪曲删节后转发**产权发布的项目信息。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废活性炭(VOCs治理颗粒炭) |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型
| 危险废物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10-29 16:08:49 | 挂牌结束时间
2025-11-05 09:00:00 |
挂牌价
| 14000元 |
项目所在地
| **省 **市 **区 厂前路3号 |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 1.甲方产生的活性废炭为煤质颗粒型活性炭,甲方采购原始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为粒度4mm,四氯化炭吸咐率≥40%,碘值>800mg/g,灰分≦15%,颗粒活性炭用于工业涂装有机废气治理,废气治理工艺为干式过滤+吸附。 2.乙方应持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900-039-49,处置方式为利用,具备以再生方式利用颗粒活性炭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乙方在危险废物转移可对甲方待转移废颗粒活性炭进行确认,废颗粒活性炭一旦由乙方转移出甲方厂区,甲方则不再对已出厂的废颗粒活性炭品质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将出厂的废颗粒活性炭运回甲方。 3.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及时派出车辆至甲方处所转移危险废物,乙方不得以单车转移量较小而拒绝派车进行危险废物转移业务。 4.乙方作业范围包括项目内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和处置,乙方作为甲方危险废物运输受托方,需与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或自身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装车和运输涉及工具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入甲方危废库内作业的车辆需为防爆型车辆。乙方运输车辆应为国六或新能源运输车辆,叉车应为纯电能源。 5.乙方提供适用于本项目处置范围内危险废物使用的吨袋、包装箱等危险废物包装物,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甲方提供危险废物标签,费用由乙方负责。 6.除以上条款外,乙方还应满足技术协议(见附件)中全部要求,并与甲方签订书面技术协议。 7.乙方中标后,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才能执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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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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