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场地安防监控系统
二、项目编号: (**** ),项目预算为40000元。
三、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项目概况
根据单位建设需求,我部拟在一建筑周边布设安防措施,实现的功能需求如下:
1.在建筑外围设置电子警戒区,行人进入电子警戒区给予三级报警:第一级红外/雷达电子围栏:在指定区域采用红外/雷达探测报警器绕建筑物一周布设电子围栏,进入围栏会发出语音提醒“您已进入危险区域”;第二级地面警示灯:沿建筑周边指定区域沥青地面上布设太阳能警示灯,实现24小时地面常态提醒;第三级视觉监控警戒区:在建筑物外围分布高清摄像头,对靠近建筑物指定区域的人智能识别并触发持续报警,视觉监控****中心分为6个扇形区域,要求每个区域可分别控制布防/撤防。
2.在电梯加装梯控管理器,进入建筑物的人员及设备分楼层授权,刷卡乘电梯。
3.在建筑墙壁安装锚点,用来固定高空作业防坠器,受力不小于1000千克,锚点不少于48个,高空作业防坠器不少于12套。
根据以上需求,对我部场地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进行比价。具体要求如下:
a)预估可能使用的材料清单(材料为概算,以现场实际为准):
| 序号 |
设备 |
要求 |
数量 |
| 1 |
摄像机 |
400万警戒枪机,支持白光/红外双补光;(为兼容其它监控设备,品牌需采用大华或海康) 符合IP66防尘防水设计;具有识别人形触发喊话报警功能 |
6台 |
| 2 |
硬盘录像机 |
1套 |
|
| 3 |
硬盘 |
8T(存储时间大于1月) |
2套 |
| 4 |
显示器 |
不小于27英寸液晶 |
1台 |
| 5 |
机柜 |
12U |
1个 |
| 6 |
报警主机 |
液晶显示屏,显示设备的状态信息 |
1套 |
| 7 |
音柱 |
与摄像头互联,识别人形后声音报警 |
2个 |
| 8 |
红外/雷达入侵探测器 |
智能闯入声光报警,可遥控开关 |
6对 |
| 9 |
地面警示灯 |
太阳能供电,有反光及灯光闪烁警示功能 |
80个 |
| 10 |
电梯分层控制器 |
1.管理员授权磁卡楼层权限; 2.刷卡存储记录:循环存储5000条以上; 3.可管理乘梯卡数量:100张以上 |
1套 |
| 11 |
网线 |
6类网线 |
长度以实际使用为准,建筑内有桥架,桥架外需套管安装 |
| 12 |
电源线 |
2*0.75 |
长度以实际使用为准,建筑内有桥架,桥架外需套管安装 |
| 13 |
信号线 |
RVV2*1.0 |
长度以实际使用为准,建筑内有桥架,桥架外需套管安装 |
| 14 |
安全固定装置 |
不锈钢膨胀吊环或其他,符合国标,受力1000KG以上 |
48个 |
| 15 |
辅材 |
线管,支架,插排,胶布等 |
1批 |
b)人工安装调试:
以上所有设备的人工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60天内向乙方支付100%货款。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生效后,中标方15日内交付货物,并完**装调试。
质保期:3年。
交货地点:**省**市。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起日10个工作日。
(二)勘察场地时间:2025年11月3日-11月5日8点-17点,需提前联系,报价前必须来实地看场地,避免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不实报价。
(三)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7:30前邮寄至我单位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件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未密封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单位的一律拒绝收取。标书代写
(四)提交材料:请参加比价单位按照公告附件比价文件提供。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五项资料,1.报价单(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5.技术指标(加盖公章)。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将做无效处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章、完善相关签名并密封。未盖公章或未密封视为报名无效。
七、其他说明
无
八、比价时间
2025年11月12日14时30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187****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