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5-10-30】
17311
公共设施用地
50
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0%。
备注: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公示时限
自2025年10月30日到2025年11月30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地址:**市**区凤******局
单位:****
邮政编码:276000
联系电话:0539-****575
联系人:王先生 杨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