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08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危险废弃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 ****园区****厂区 | **** | ******公司 | ****工业园区****厂区内,项目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8′7.891″,北纬:38°32′31.520″。本项目主要利用建设单位现有1座废弃库房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建设单位日常生产及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暂存,总建筑面积66m2。 项目总投资1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密封桶暂存,可有效减少废气的逸散,并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3.本项目为****配套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日常无生产废水产生,管理人员由内部人员调配配置,不新增员工,因此,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本项目设有应急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液及废水经导流槽,进入应急池,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危废贮存库的通风装置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5.本项目运营期管理人员由内部人员调配配置,不新增员工,因此项目无生活垃圾产生。 本项目贮存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油墨、废弃汞灯管、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实验废液(氨氮、COD)及其废包装物。以上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按类分区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委托****运输、处置。 |
****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