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瑞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纯精细粉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洛阳-汝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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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000吨高纯精细粉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25-10-29

汝环监表[202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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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26MAEM9X7T3T)委托****编制的《****年产2000吨高纯精细粉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一、项目位于**市**县内埠镇双泉村扶贫车间,占地面积6000.3m2,主要建设综合生产车间两座、仓库一座等,年产2000吨高纯精细粉体材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体收集及包装粉尘、高性能精细造粒上料粉尘、造粒工序粉尘和磨介上料粉尘。粉体收集及包装粉尘在放料口处设置集气罩,通过管道引至“沉降室+旋风分离器+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高性能精细造粒粉上料粉尘和磨介上料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各自高效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高性能精细造粒粉工序粉尘通过“沉降室+旋风分离器+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要求。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车间,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传输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及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静压机、分选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除尘灰、废滤袋、废包装袋、研磨渣、废铁屑和废滤膜。除尘灰和研磨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袋、废包装袋和废铁屑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废滤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和废包装桶,设置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监测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生产****生态环境局****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大队参与监督。

2025年10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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