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港华容港区洪山头作业区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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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华容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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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修订》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开展编制工作,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概述及分析

1. 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港**港区**头作业区相关的陆域、水域,岸线总长度约1840米。规划基础年为2024年,水平年为2035 年。

**功能定位:**头作业区以煤炭运输为主,兼顾其他干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是**省对接浩吉铁路煤炭通道的重要铁水联运枢纽节点,并为后方****开发区和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发展规模:预测2035年**港区**头作业区货物吞吐总量将达到2900万吨。

岸线利用方案:本次规划共规划**岸线1840米,现已建******基地一期散货码头,占用上游段岸线482米。

**布局方案:**头作业区自上游至下游划分为煤炭泊位区、散货泊位区、多用途泊位区、通用泊位区和支持系统泊位区。

2. **与环境承载力分析

(1)本次规划修订方案岸线利用效率对比其他内河主要**处于岸线利用较高水平,体现了对岸线**的集约利用。本次规划修订共规划**岸线1840米,**规划岸线长度占华**长**线总长的5.7%。从总体规模来看,华**岸线**能够支撑本次港区规划的实施,**岸线**占用不会从总体上改变区域岸线的主导功能,规划实施不会对全省以及**市和华**岸线造成太大压力。

(2)本次规划港区用地103.4公顷,占全县总建设用地的0.67%。总体来看,港区所占建设用地的比例较小,因此土地**可以支撑本次规划的实施。同时,考虑到本次**规划规划期为2035年,**新增用地需求逐步释放,后续根据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安排,可逐步安排**用地,不会对华**土地**利用产生较大压力,因此在土地**利用方面不存在约束。

3. 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次《**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修订》符合《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水产种质**保护区管理办法》《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本次**头作业区规划方案整体位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镇优先保护单元(ZH430****0001)。环评要求**头作业区规划修订落实优先保护单元要求,积极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岸电设施改造,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控制**开发的总体规模与强度,****开发区域和生态敏感区,节约集约岸线、土地**。

4. 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

(1)发展目标

**港区是**港的重要组成,其中**头作业区规划为**省对接浩吉铁路煤运通道的重要转运港。为推动**市运输结构调整,降低全社会物流运输成本,服务大宗货物“散改集”等需要,开展**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方案修订是十分必要的。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指导方针,在考虑经济发展对**码头需求的同时,也充分兼顾**建设运营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规划发展目标具备环境合理性。

(2)规划规模

华**岸线**和土地**能够支撑**港区**头作业区规划的实施。港区污水产生量占比很小,在采纳**各项污水处理措施的相关建议并配套相应设施,杜绝直排的前提下,污水产生基本不会给区域水质带来明显影响。由于**港区**头作业区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背景值占标率较高,因此需强化堆场、装卸区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作业管理,新增的干散货堆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固废产生总量占城市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压力增加不大。在合理布局和适当防护的前提下,港区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而言,在落实各项规划调整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从环境角度评价,本次**规模规划合理。

(3)空间布局

本次规划**岸线与上轮规划保持一致,无新增岸线。结合后方产业物流园以及大型煤电企业等布置码头,作业区自上游至下游划分为煤炭泊位区、散货泊位区、多用途泊位区、通用泊位区和支持系统泊位区,主要运输煤炭等散货、件杂货等,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并成为**省对接浩吉铁路煤炭通道的节点。经与**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叠图分析,作业区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有效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总体来看,作业区空间布局具有环境合理性。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实施的**头作业区码头采用顺岸式布置的高桩码头,占用水域面积较小,因此各港区规划实施对所处河段的水流流速和流向改变很小,对水动力条件影响较小。因此,**头作业区规划修订实施不会对所在水域的岸线稳定性、水流流态、水文情势、泥沙冲淤造成严重影响。

本次规划实施后,港区会有少量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径流污水和船舶污水产生,建议作业区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油污水处理设施,集装箱洗箱水由集装箱洗箱水处理设施接收,不另外新增排污口。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安装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上岸接收处理,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集中收集后处置或上岸接收,实现到港船舶污水的零排放。

2. 生态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修订不占用**集成****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采取严格保护对策的前提下,规划修订对保护区敏感物种生境造成影响较小。

本次规划修订不会直接对长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产生影响。规划不会改变保护对象的索饵、越冬环境,对四大家鱼等物种的繁殖直接影响很小,建议作业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采取严格保护对策的前提下,**头作业区规划修订对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较小。

本次规划修订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较近的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规划范围的上游,其运营产生的常规污染物通常不会通过地表径流对上游取水口造成直接影响,溢油等环境风险事故也不会对其造成明显的影响。规划实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总体可控。

3. 大气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大气影响分析结果,规划实施后,**港区**头作业区港界及二类区各敏感点TSP、PM10、PM2.5日均和年均浓度叠加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浓度限值要求。一类区TSP、PM10、PM2.5日均和年均浓度叠加值存在不同程度超标情况,主要原因是现状背景浓度超标。由于作业区所在区域背景浓度占标率较高,同时港区周边存在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港区粉尘污染防治。在严格执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下,规划实施后作业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规划实施后,疏港公路交通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低于70dB(A),夜间低于55dB(A)。根据计算结果,在忽略屏障、坡度等衰减的前提下,2035年**港**港区**头作业区昼间疏港公路两侧均能达到4a类标准要求,夜间均能在20米内达到4a类标准要求。

5.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应运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船舶垃圾由**码头或有资质的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上岸,并按环卫部门要求交其进行转运和处置。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在接收前应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后方可予以接收。本次规划产生的固体废物量相对较小,在严格执行以上处理处置措施的前提下,不会给**和城市环境带来显著的影响。

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典型溢油事故模拟结果显示:可能受到污染的敏感目标包括长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以及****集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等。建议**规划实施中,各码头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设施,加强船舶溢油事故等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尽早布放围油栏等设备设施,防止泄漏物污染上述环境敏感目标。

三、环境保护对策

1. 水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物的发生量。

(2)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的冲洗水必须收集后经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施工期的砂浆、石灰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4)作业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不新设置排污口。

(5)船舶生活污水由第三方接收单位接收后上岸处置,严禁违规排放。

(6)船舶残油、油污水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残油和油污水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2. 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施工期需避开鱼类主要繁殖季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降低规划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合理工程实施时间,避免在鸟类迁徙的高峰期进行施工作业,同时施工期尽量避开鸟类繁殖季节和觅食时段,避免高噪音作业,以尽力减小施工噪音对鸟类的干扰。

(3)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开展**航运活动对江豚影响的长期跟踪监测及相关研究,强化对江豚的生态保护措施。

3. 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应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施工船舶应使用低硫油、推广清洁能源、加装后处理装置,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周围用彩钢板或砖墙修筑围墙或围挡,减少施工中的扬尘外逸。

(3)对**的码头采取先进的装卸和输运设备,使港区装卸传输过程基本不露天,同时在装卸环节配备相应的抑尘措施。

(4)按要求配套建设船舶岸电传输系统及其接口,码头前沿设置岸电接入设施,在港船舶使用岸电,减少船舶发电机尾气排放。大型装卸设备尽量采用清洁能源。

4. 声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应选择高效低噪的施工设备,必要时应采取隔声、消声设计,为操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3)规划新增的疏港公路对沿线住宅、学校等敏感目标有影响的路段应采取隔声屏、绿化等降噪措施。

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港区生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后,送****处理场处置。

(2)工业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分类收集、单独清运,不得与生活垃圾等混合。

(3)危险废物:应专门收集,集中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4)船舶垃圾:禁止在作业区水域内排放船舶垃圾。**、码头设置足够的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实现船舶垃圾的转岸收集和处理。

6. 环境风险防范对策与措施

(1)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应急能力建设,提升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的应对事故规模。

(2)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3)制定区域风险联动机制。

(4)若发生风险事故,应迅速上报海事部门,由其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清污工作。

(5)加强应急联动机制,事故发生后,除利用自身力量外,可充分利用周边可协调力量应急。

四、规划的优化调整与实施建议

(1)本次规划方案整体位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镇优先保护单元(ZH430****0001)。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单元要求,积极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岸电设施改造,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控制**开发的总体规模与强度,****开发区域和生态敏感区,节约集约岸线、土地**。

(2)本次规划范围与**集成****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距离较近,规划实施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组织,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生境的占用,并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破坏性活动。建议开展施工水域及周边区域的江豚、中华鲟、麋鹿、候鸟等重要物种活动状况的跟踪监测,以科学保障其生境安全。针对因**建设与航运活动可能引发的珍稀动物意外伤害事件(尤其对江豚、中华鲟、胭脂鱼、麋鹿等大型动物),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及时报告与紧急救护机制,并在江豚、中华鲟等物种的主要分布区安排专职人员开展定期巡护。

(3)典型溢油事故模拟结果显示表明,在不利风向下,可能受到污染的敏感目标包括长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以及****集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等。建议**规划实施中,各码头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设施,加强船舶溢油事故等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尽早布放围油栏等设备设施,防止泄漏物污染上述环境敏感目标。

(4)建议**港区**头作业区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油污水处理设施,集装箱洗箱水由集装箱洗箱水处理设施接收,不另外新增排污口。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安装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上岸接收处理,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集中收集后处置或上岸接收,实现到港船舶污水的零排放。

(5)本次规划实施后作业区干散货吞吐量较现状有较大增长,由于作业区所在区域大气PM2.5占标率较高,建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优先使用筒仓、条形仓等干散货储存技术,对散货码头实行全封闭管理,同时在港区配备智能喷淋系统,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大清洁能源船舶的推广和使用,提高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对港作机械和港区车辆应提前规划有序淘汰燃油设备,实施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港作机械和港区车辆电能替代。

(6)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及**装卸效率,以减少锚地的待泊船舶数量,从而降低对珍稀水生生物生境的扰动。提高运营船舶的环保要求,随着船舶标准化和大型化的进程,不断改进船舶的结构设计,降低噪音,降低船舶航行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7)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次评价针对各环境要素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进行环境监测。规划实施5年左右应开展跟踪评价。。

五、评价结论

本次《**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修订》在规划目标、规划规模、平面布置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环境合理性。总体上,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污染控制、提高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等实施建议和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不会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修订》是总体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一)规划编制单位:****运输局

联系人:刘兵

电话:185****9028

地址:华****大道080号

联系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邮箱地址:****@qq.com

(二)规划环评单位:****研究院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2676

传真:010-****2678

地址:**市**区曙光西里甲六号二号楼

邮箱:****@qq.com

附件:**港**港区**头作业区规划修订环评公众意见表.docx


一审:汤海旺

二审:陈晗蜜

三审:刘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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