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222MAC7WBDP7W | 建设单位法人:白格日乐吐 |
| 白格日乐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自治区******呼舒镇哈日道卜嘎查****商贸****公司院内 |
| ****报废农机拆解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呼舒镇哈日道卜嘎查****商贸****公司院内 |
| 经度:121.56551 纬度: 45.02851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31 |
| 右中环审表〔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222MAC7WBDP7W001U |
| 2024-12-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222MAC7WBDP7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圣欣****公司 |
| ****0102MADAACX82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D8XQDM1A | 竣工时间:2025-06-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5X2Qn6 |
| **,项目为废旧农机拆解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废旧农机拆解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拆解农机10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年拆解农机1000台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年拆解农机10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年拆解农机1000台。本项目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未发生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拆解车间的烟尘和非甲烷总烃。切割烟尘产生量为1.67kg/a,产生量极少,主要为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全封闭车间自由沉降;非甲烷总烃通过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运至**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处理。 生产废水为车间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定期运至**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处理,油污通过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废油液存储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厂区初期雨水通过30m3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收集后及时运至**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处理。 项目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大多位于封闭车间内。 车间地面均采取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均满足一般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途径。 设置库房车间储存,能回收利用的固废定期外售;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分库房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库房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拆解车间设备由离子切割改为液压剪,无切割烟尘产生,故车间无需进行全封闭,由全封闭式改为半封闭式,通过门窗等进行通风。非甲烷总烃通过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运至**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处理。 生产废水为车间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定期运至**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处理,油污通过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废油液存储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厂区初期雨水通过30m3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收集后及时运至**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处理。 项目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大多位于车间内。项目生产车间均为一般防渗区,车间地面均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防渗性能满足一般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重点防渗区铺设2mm厚防渗环氧树脂。 设置库房车间储存,能回收利用的固废定期外售;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分库房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库房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本项目拆解车间设备由离子切割改为液压剪,无切割烟尘产生,故车间无需进行全封闭,由全封闭式改为半封闭式,通过门窗等进行通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04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605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0.0042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15 | 0 | 0 | 0 | 0.021 | 0.021 | |
| 0 | 0.0418 | 0 | 0 | 0 | 0.042 | 0.042 | |
| 0 | 0.0015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3 | 0.288 | 0 | 0 | 0.033 | 0.033 | / |
| 1 | 防渗化粪池 | 执行**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进水水质要求(COD:350mg/L、BOD5:200mg/L、NH3-N:30mg/L) | 已按要求建设防渗化粪池 | 项目生活污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均能够满足**住****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进水水质要求 | |
| 2 | 油水分离装置 | 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浓度值要求(20mg/L) | 已安装油水分离装置 | 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浓度值要求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已按要求建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15m高排气筒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7.3×10-3~1.3×10-2kg/h,平均产生浓度为19.4mg/m3,排放浓度为2.33~4.19mg/m3,平均产生浓度为19.4mg/m3,平均排放浓度为3.26mg/m3,去除效率为82%,符合《报告表》废气80%的除效率要求,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限值要求。 | |
| 2 | 车间通风扩散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通过车间通风扩散 |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386μ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00μg/m3的排放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外1m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01~1.07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已采取低噪声设备、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5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5~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报废农机存放区地面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厂区道路进行一般水泥硬化,各类危废库房和拆解车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防渗层为至少2毫米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10-10cm/s。 | 报废农机存放区地面已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厂区道路进行20cm厚C30水泥硬化,渗透系数K≤1×10-7cm/s;危废库房和拆解车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采用基础防渗层+2mm厚HDPE防渗膜+20cm混凝土+环氧树脂防腐层,渗透系数K≤1×10-10cm/s。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按照《报告表》要求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已落实。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报告表》要求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符合环评要求。 |
| 1 | 本项目设置一个50m3的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液和消防废水暂时储存需求,应急事故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系数≤1×10-10cm/s。 | 本项目设置有50m3的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液和消防废水暂时储存需求,应急事故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基础防渗层+2mm厚HDPE防渗膜+15cm混凝土,防渗系数≤1×10-10cm/s。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