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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2日-10月26****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5年10月12日-10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 1 | 盐环审[2025]52号 | 关于《江****公司年产3200吨维生素B1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5年10月20日 |
| 2 | 盐环审[2025]53号 | 关于《****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生产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5年10月21日 |
| 3 | 盐环审[2025]54号 | 关于《阜******公司日处理1.5万吨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一期1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5年10月22日 |
| 4 | 盐环表复[2025]7号 | 关于《大****公司3000吨/年PVC钙锌稳定剂、1500吨/年抗氧剂、1500吨/年耐黄剂、1500吨/年光固化树脂、1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环氧树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10月23日 |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环境局环评处
四、联系电话:0515-****3115 传真:0515-****3817
五、电子信箱:****@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