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钬激光治疗机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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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钬激光治疗机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10: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倩倩、邱玉婷、林燕飞
项目联系电话 0592-****45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门市**区**路2号(天鹭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26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4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钬激光治疗机统招分签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0-29,更正为:2025-11-1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3 09:15:00,更正为:2025-11-17 09:15: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13 09:15:00,更正为:2025-11-17 09:15:00。标书代写

1、将《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1 技术功能及配置要求”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原要求

变更为

7、★钬激光终端输出功率:≥100W,不接受误差功率;

7、★钬激光终端输出最大平均功率:≥100W(需提供①产品注册证或注册证附件②设备操作界面截图佐证);

28、★脚踏开关按键数量:≥2键;

28、★脚踏开关按键数量:≥2键,具备发射二组不同参数激光的功能;

招标文件及投标格式中涉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本项目收****门市****门市**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3、特别提醒:****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本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中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放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路2号(天鹭大厦)

联系方式:059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倩、邱玉婷、林燕飞

电话:0592-****455

****

2025年10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30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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