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公司烟气余热回收及污染物协同控制改造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厂址位于**省**市**县**铺镇**官庄村北侧610m处(******公司****电厂内),地理坐标:N:35.77900,E:118.52100。项目环评批复建设内容: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改造:购置喷淋式烟气余热回收机组、前置换热器除盐水余热板换、一体化余热水加碱装置、凝结水处理回用系统、高盐废水余热蒸发系统等设施设备。②调整焚烧燃料:在保证**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焚烧炉掺烧部分污泥及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或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设置污泥和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入厂前专人检查环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进厂后直接卸入垃圾仓,不再单独建设一般固废输送系统。
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企业仅建设燃料调整等相关内容,不再建设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的相关内容,不会对燃料调整等相关内容产生影响。项目建成后,厂区生活垃圾、污泥及其他一般工业固度处规模分别为生活垃圾213160 t/a、污泥 365t/a、其****服装厂和鞋厂废布料等同类型固废)5475t/a,年发电量可达7051万kwh/a(年供电量为4881kwh/a)。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全年生产时间为365d(8760h),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h)。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成内容进行技改,未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项目厂区主要建****服务区、供水区、焚烧发电主厂房区、渗滤液处理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危废库暂存库等,按照功能划分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及北部,厂区中部自东向西依次为供水区、焚烧发电主厂房、渗滤液处理区;厂区北部主要为危废暂存库和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部,****餐厅。因人流和货流量较大等,人员流与货物流分开进行设置,在厂区东**西侧设人员流出入口1个,南侧中部设置垃圾运输车专门通道,西**设货物流出入口1个;厂区内各生产车间、仓库之间均留有物流通道,以满足车间之间的物流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2021年3月10****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2月20****服务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临审服投资许字[2021]21038号),批复要求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于2022年3月5日开工建设,于2022年6月10日总体建设完成。由于上游一般固废供应企业生产运行不稳定,且个别供应商破产倒闭,导致一般固废无法供应,无法满足验收条件。
根据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企业重新申请填报排污许可,2025年8月1****环境局向******公司重新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945851001V),有效期为202年8月1日~2030年7月31日。
2025年8月1日该项目开始调试生产运行,经过调试生产运行后,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生产设施和公用设施,主要调整焚烧燃料:在保证**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焚烧炉掺烧部分污泥及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或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调整后焚烧的生产规模不变。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28日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55****6026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 ******公司烟气余热回收及污染物协同控制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5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