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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5000吨工程机械及结构件加工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工程机械及结构件加工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北区(萧泉共建园);
建设内容:****年产15000吨工程机械及结构件加工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北区(萧泉共建园),项目租赁****公司空置厂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发展等情况,项目采取分期方式进行建设,目前仅购置激光切割、焊接机器人等自动化工艺,达到年产12000吨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规模。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总 联系电话:138****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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