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书包柜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学生书包柜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相关资质证书。分公司投标的,在服务地有常驻机构,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
3、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验,并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
4、所提供产品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6、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及产品更换服务。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需提交报价材料。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报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产品款式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比选失败。
五、提交材料
六、预算
本次采购学生书包柜48台。预算(最高限价)3.8万,报价应包含该项目内容及税费等与此项目工作相关全部费用,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付款方式
1. 供货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款项。
2. 中选单位提供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因财政国库划拨造成的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方延期或拒绝提供服务或货物的理由。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保证投标货物(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2)质保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的质保期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不少于2年。
(3)质保期内三包,非因采购人为因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人为损坏的(最终以厂家鉴**果为准),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4)质保期内,对采购人的维修服务通知,中标人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货物(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直至修好为止。
(5)质保期后,中标人应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如需更换零配件,中标人只收取零配件费(消耗品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资料送达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391262
地址:**市**区**路美景街148号
附件1 采购清单
一、产品技术要求
附件 附件****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