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

审批
安徽-宣城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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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800MADLRT3M5Q张三喜
王新志****开发区
****开发区秋实路1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开发区 ****开发区
经度:118.649444 纬度: 30.955833****环境局****分局
2024-10-10
宣环开〔2024〕61号****1800MADLRT3M5Q001U
2024-11-147000
154****
****1800MADLRT3M5Q****
****1800MADLRT3M5Q****公司
****1800MA2TE8937J2024-11-08
2025-05-072025-07-28
2025-09-232025-10-24
http://www.****.cn/tzgg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开发区管委会(项目代码****)文件备案,同意该项****开发区秋实路188号建设。****位于安****开发区秋实路188号。公司建设内容为年产4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于2024年5月27****开发区管理委会备案,备案名称为“年产4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4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及配套公辅设施本次阶段性建设验收范围为年产2.2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及配套公辅设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①上料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PE粒子、木粉及其他助剂(色母、相容剂、润滑剂等等)。所有物料均采用密封袋装,通过外部卡车运入厂区内;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粒子。 项目设木粉罐、钙粉罐及PE粒子罐,相应原料在运入厂区后,袋装物料投入物料输送机的压送槽中并进行拆包,通过正压气送输送进储罐存放。粉料上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G1),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无组织排放,PE颗粒为颗粒状,粒径为5~6毫米,洁净度较高,投料时粉尘可忽略不计。上料过程还产生噪声。 ②投混料 根据项目产品配方,各类物料通过管道负压输送到真空上料一体机,真空上料机配备计量仓,仓内物料累积到设计参数后开启下部蝶阀,物料落料至自动称重加料设备,通过精准计量后投入密闭混料机组内进行混料,此过程设备及管道均为密闭,因此没有粉尘产生。此工序有噪声(N)产生。 ③造粒 混合均匀后的物料经密闭管道进入木塑造粒机中进行造粒,经过熔融塑化(温度150℃~180℃),再通过螺杆挤压造粒,粒径约5-7mm,木塑颗粒通过冷却水间接冷却后通过密闭管道负压吸入密闭的半成品罐。造粒工序会产生造粒废气(G2)和噪声(N),造粒废气含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采用旋流塔除尘+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造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挤出成型 将造粒后的粒料采用密闭管道负压输送至挤出机组进行挤出成型,在机筒内进一步熔融塑化(温度约150℃~170℃),通过模具挤出,同时通过真空泵抽取粒子在高温融化挤出成型过程中的真空,防止产品内部产生气泡,在产品挤出过程中同步水冷。挤出水冷为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园区污水管网(挤出循环冷却弃水W1)。挤出过程会产生挤出废气(G3,真空泵抽真空和挤出出口位置)和噪声(N)。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⑤后道机加工:将挤出的产品按客户要求,进行切割、打磨、拉丝、雕刻、压花等机加工工序加工,此过程会产生机加工粉尘(G4)、废边角料(S1)、噪声(N)。机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⑥检验 机加工后的产品要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产品(S2)。 ⑦破碎 机加工和检验环节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暂存于破碎料仓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会产生破碎粉尘(G5)和噪声(N),破碎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⑧包装入库 检验合格的产品按客户订单要求进行相应的包装、入库。 (2)塑料底托生产工艺流程 因订单需求,部分生物复合材料需加装塑料底托,塑料底托由PE粒子注塑而成,后与生物复合材料进行组装。 ①上料 通过注塑机自带的吸料设备将塑料粒子(PE粒子)自动吸入投料斗中,最后进入密闭的注塑机内,当料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停止吸料,需要进料时继续吸,因此没有粉尘产生。此工序有噪声(N)产生。 ②注塑成型 PE粒子于注塑机中,在约200℃的温度下加热至熔融状态后注入模腔内进行初步定型,此工序产生注塑废气(G6)。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③冷却脱模 初步定型的塑料底托自然冷却至室温后进行人工脱模,脱模过程中不使用脱模剂,因此工序仅有噪声(N)产生。 ④去边角 脱模的塑料制品取下边角料,边角料规格尺寸较小可回用于塑料底托生产。 ⑤检验 去边角后的塑料底托进行外观检验,合格品与生物复合新材料进行组装,不合格品送入破碎机破碎后暂存于破碎料仓后回用于生物复合新材料生产阶段性建设: 本项目以木粉、PE粒子、钙粉等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木塑地板、木塑装饰板等,生物复合新材料产品生产工艺一致,通过调整模具及后道机加工生产不同类型及规格产品,具体工艺过程如下: 1、生物复合新材料生产工艺 (1)上料: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PE粒子、木粉及其他助剂(色母、相容剂、润滑剂等等)。所有物料均采用密封袋装,通过外部卡车运入厂区内;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粒子。 项目设木粉罐、钙粉罐及PE粒子罐,相应原料在运入厂区后,袋装物料投入物料输送机的压送槽中并进行拆包,通过正压气送输送进储罐存放。粉料上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G1),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仓顶无组织排放,PE颗粒为颗粒状,粒径为5~6毫米,洁净度较高,投料时粉尘可忽略不计。上料过程产生噪声。 (2)投混料: 根据项目产品配方,各类物料通过管道负压输送到真空上料一体机,真空上料机配备计量仓,仓内物料累积到设计参数后开启下部蝶阀,物料落料至自动称重加料设备,通过精准计量后投入密闭混料机组内进行混料,此过程设备及管道均为密闭,因此没有粉尘产生。此工序有噪声(N)产生。 (3)造粒: 混合均匀后的物料经密闭管道进入木塑造粒机中进行造粒,经过熔融塑化(温度150℃~180℃),再通过螺杆挤压造粒,粒径约5-7mm,木塑颗粒通过冷却水间接冷却后通过密闭管道负压吸入密闭的半成品罐。造粒工序会产生造粒废气(G2)和噪声(N),造粒废气含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采用旋流塔除尘+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造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挤出成型: 将造粒后的粒料采用密闭管道负压输送至挤出机组进行挤出成型,在机筒内进一步熔融塑化(温度约150℃~170℃),通过模具挤出,同时通过真空泵抽取粒子在高温融化挤出成型过程中的真空,防止产品内部产生气泡,在产品挤出过程中同步水冷。挤出水冷为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挤出过程会产生挤出废气(G3),真空泵抽真空和挤出出口位置)和噪声(N)。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5)后道机加工: 将挤出的产品按客户要求,进行切割、打磨、拉丝、压花等机加工工序加工,此过程会产生机加工粉尘(G4)、废边角料(S1)、噪声(N)。机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6)检验: 机加工后的产品要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产品(S2)机加工和检验环节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暂存于破碎料仓后回用于生产。 (7)包装入库: 检验合格的产品按客户订单要求进行相应的包装、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排放满****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频次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废气:挤出废气、机加工粉尘、破碎粉尘、注塑废气。项目挤出、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已落实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挤出、造粒工序冷却循环水及旋流塔冷却循环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类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已落实 粉料上料粉尘:粉料罐顶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灌顶无组织排放; 造粒废气:管道收集+旋流塔除尘+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挤出废气:挤出机挤出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机加工粉尘:集气罩收集+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设备自带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 已落实 厂区一般固废:木塑边角料、木塑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旋流塔除尘沉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木塑边角料、木塑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旋流塔除尘沉渣回用于生产;废包****公司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厂区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环评要求:油品库位于1#车间内西南角,面积约25m2,用于存放润滑油。实际建设中为了方便生产运行,建设中将油品库位于1#车间内东北角区域,占地面积约25m2,油品库布局调整。 2、环评中挤出循环冷却弃水、旋流塔除尘循环弃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实际生产建设中,挤出循环冷却水、旋流塔除尘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境风险防范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影响已落实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01-341800(01)2025-44-L。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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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311 0.549 0 0 0.311 0.311 /
0 0.126 1.004 0 0 0.126 0.12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各项指标均满****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旋流塔除尘+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造粒废气:管道收集+旋流塔除尘+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造粒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 二级活性炭吸附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标准; 挤出废气:挤出机挤出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挤出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3 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机加工粉尘:管道密闭收集+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机加工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4 设备自带脉冲式滤芯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破碎粉尘:设备自带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破碎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5 粉料罐顶脉冲式滤芯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粉料罐顶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灌顶无组织排放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垫、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基础减震垫、厂房隔声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共设2个检测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49.6~58.6dB(A),夜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49.3~50.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1)一般固废: 厂区一般固废:木塑边角料、木塑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旋流塔除尘沉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木塑边角料、木塑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旋流塔除尘沉渣回用于生产;废包****公司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危险废物: 厂区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01-341800(01)2025-44-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给水 由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 排水 雨污分流;挤出循环冷却弃水量、旋流塔除尘循环弃水****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 供电 由开发区供电网供给,新增配电房由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 由开发区供电网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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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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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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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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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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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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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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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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