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献血者纪念品的定制晴雨伞1批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一、规格:不低于61cm *8k
二、伞杆
1.外外杆:外径φ11.20mm±0.1mm、壁厚0.3mm±0.1mm。
2.外杆:外径φ10.00mm±0.1mm、壁厚0.3mm±0.1mm。
3.中杆:外径φ8.70mm±0.1mm、壁厚0.32mm±0.lmm。
4.内杆:外径φ7.50mm±0.1mm、壁厚0.35mm±0.lmm。
5.伞杆撑开长度:700mm±5mm,伞杆收拢长度:260mm±5mm。(含顶帽手柄长度)
注:伞杆:梅花杆。
材料:优质碳素钢A3。
外表处理方式:电镀,镍+铬。
三、伞骨
1.二、三档为厚0.4mm ± 0.1mm 槽骨。
材料:优质碳素钢A3,经热处理强化。
2.一、四、五、六档尺寸分别为φ1.5mm±0.1mm、φ1.2mm±0.1mm、φ1.9mm±0.1mm、φ0.9mm±0.1mm。
材料:优质碳素弹簧钢,经热处理强化。
注:外表处理方式:电镀,锌+表面封闭。
四、塑件
1.上盘:材料为ABS。
2.下盘:材料为ABS,透明色。
3.顶帽:材料为ABS,黑色。
4.水珠:材料为ABS,银色。
5.手柄:pu U线柄S,材料为ABS+表面黑色pu漆。
五、伞面材料
1.材质:黑胶涂层面料
2.防紫外线参数:UPF30+ - UPF50+,T(UVA)AV<5%;
3.按晴雨伞(GB/T 23147-2018)要求,伞杆不淌水,伞面内不得有滴水与明显的雾状漏水现象;
六、伞套
与伞面同质同色,外加0PP薄膜套。
七、包装
双瓦楞纸箱(面纸140克牛卡、夹心与瓦楞100克高强瓦楞芯纸,里纸140克牛卡),40把/箱。
八、其他
符合晴雨伞(GB/T 23147-2018)要求,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500次。
九、产品其他要求:产品及包装上注明“非卖品”。
十、配送服务要求:按照使用部室要求,提供配送献血点服务不少于8次。
十一、样品要求:按照采购需求要求制作,投标时提供样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货直至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转运拢堆等)直至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①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现场装卸及搬运等。
②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前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③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质量保证
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项目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晴雨伞检测报告。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送至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经检测,所提供的产品不是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工艺等技术指标等,采购人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且送检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质量的产品,超过合同总量的2%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中标人应在30日内再次供货,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批退货。若再次供货出现相同情况,采购方将立即终止采购合同,重新选取中标候选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标书代写
②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壹年,清单中对质量保质期有更**求的子项目以清单中规定为准。
③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由中标人承担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零配件;产品厂家提供的整体质保期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按厂家的质保期进行质保。标书代写
④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产品自身问题由中标人负责更换。
⑤售后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市内2小时响应,**市外4小时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组织验收,验收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如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的,由中标人支付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其他说明
(1)中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的原件用于核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中标人的设计方案须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3)中标人须有一定的仓储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送货。
(4)在供货期内,当采购人须增补货物时,中标人应按成交单价进行供货。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样品至开评标现场,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提供的样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委员会认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样品分计0分。
(6)样品由投标人代表自行密封与保管:样品不得有企业或品牌LOGO,不得有任何标志标记,投标人不得在样品上作出任何关于产品材质、尺寸、厚度等与样品相关的提示信息,否则将视为拒绝接受或样品分计0分。
★(7)中标人需确保交货时限,如若超出采购人要求的交货期限,将按合同总价款0.5%/天在合同价款中扣除,超出交货期限10天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法律和经济责任。对于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中标供应商提供样品保管、封存规定:作为验收依据转采购人接收。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的生产工艺、制作水平及细节处理均不得低于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拒绝收货,解除合同,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9)未中标供应商样品退还的规定: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取回的,代理机构统一进行销毁。
(10)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项目所在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1)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