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建筑石料加工项目 | **** | **区岳龙镇 岳会村南 | **明森环境评估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3000万元,在**市**区岳龙镇岳会村南建设建筑石料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建筑石料100万立方米。 | 1、废气:本项目原料卸料、上料经集气罩收集、鄂破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以上废气由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次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收集+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筛分经密闭收集、筒仓经顶部废气管路收集、装车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灰生产线原料卸料经集气罩收集、粉料通过筒仓上方集气口收集、搅拌工序经密闭设备收集、装车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厂区和生产工序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定期清掏。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废****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洗车池沉淀污泥、废布袋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沾染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 2025.****.16 — 2025.****.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