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PE-Xa管材项目扩产项目 | **** | ****开发区海龙路 3号 | 世纪鑫海(天****公司 | 本项目拟投500万元,****开发区海龙路3号建设PE-Xa管材项目扩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工程中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内,并购置环保设备。建成后全厂年产塑料管材13600万米、塑料管件800万个。 | 1、废气:本项目成型挤出、模头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1套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成型挤出、模头挤出、注塑工序、产品检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和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布袋、除尘灰、试验品、不合格品、****物资部门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瓶、沾染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 2025.****.20 — 2025.****.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