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至辰溪公路工程

审批
湖南-怀化-辰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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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5MA4R51033Y彭超志
黄志鹏**省**市**区
**市**区**街道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200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至**公路工程****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省**市**县,**省**市**县
经度:110.25697,110.2182 纬度: 28.2742,27.8546****生态环境厅
2020-06-03
湘环评〔2020〕8号
703600
4886.2****
****0105MA4R51033Y******公司
914********810080X****公司
914********6193712024-04-16
2024-04-172024-05-15
2025-09-242025-10-2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 26.0m,沥青路面,主线路线长 50.489km,永久占地 380.3344hm2,共设置互通 6 处(枢纽互通 2 处),设置桥梁大桥 25 座/8330m,中、小桥 4 座/264m(互通区主线桥梁,不含互通区匝道桥),隧道 3 座/2870m(均为分离式隧道,其中上行线 2840m、下行线 2900m),桥隧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 22.7%,主线及互通匝道共设置涵洞 66 座,通道 73 座,** 9 座;全线路基土石方总量 1555.8516 万 m3,防护工程 13.891 万 m3,排水工程 10.9741 万 m3,路面工程 659.8125 千 m3,拆迁面积 40460m2;****服务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其中养护工区 1 ****收费站合建)、桥隧通信监控 1 ****收费站合建)、交警基地 1 处。主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 26.0m,沥青路面,路线长 50.483km,设桥梁 9285m/31 座(含互通主线桥,不含主线分离式桥),隧道 2842.5m/3 座,桥隧比 24.02%;涵洞 80 处,通道 82 道,** 12 座;路基土石方 2639.14 万 m3,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 6 处(枢纽互通2 处),服务区 1 处、停车区 1 处(场地已平整,房建设施暂不建设)、匝道收费站 4处、养护工区 1 ****收费站合建),桥隧监控所 1 处(****管理所一同监管)、路政基地 1 ****收费站合建)、****基地 1 ****收费站东侧)。本公路占地 414.6179hm2,其中永久占地 352.5879hm2,临时占地 62.03hm2。
因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设计,实际建设过程中,主线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6m,永久占地较环评阶段减少27.7465hm2,临时占地较环评阶段减少47.1hm2,拆迁建筑物较环评阶段减少6027.26m2,主线桥梁较环评阶段增加691m/2座,主线隧道数量不变,总长度减少27.5m,涵洞数量较环评阶段增加14道,通道数量较环评阶段增加9道,**数量较环评阶段增加3道,筲箕湾停车区场地已平整,房建设施根据交通流量适时建设;火马****服务区合建。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工程在**沅水大桥 K33+460~K33+895 路段跨越沅水**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和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主线在 K33+667 处设置**沅水大桥(706m,95+2×180+95)跨越该河流,桥梁 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钢构连续组合,涉及 2 组水下桥墩施工。本工程在**沅水特大桥 K33+460~K33+895 路段跨越沅水**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和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主线在 K33+676 处设置**特沅水大桥(732m,100+2×180+100)跨越该河流,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钢构连续组合,涉及 2 组水下桥墩施工。
工程评价范围内跨越 2 处水产种质**保护区与线位位置关系、路基形式及长度均与环评一致。水产种质**保护区内的涉水桥墩数量不变,桥梁主跨跨径、桥梁结构等技术参数不变,施工期间工程严格按设计施工方案实施,无重大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沅水大桥路段应在取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施工。涉水桥墩施工采用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工艺,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繁殖、洄游期。工程应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涵、隧道、立交等进行优化设计,减少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生态红线范围占地数量,因地制宜做好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设计。根据沿线野生动物生态习性,设置必要的动物通道。对评价范围内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必要时异地移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向**县田湾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使用或林地浇灌;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禁止直接排入河流;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收费站、服务区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外排或经预处理满足纳管条件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收费站、服务区等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对声环境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路段采取声屏障、预留环保资金等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合理设置砂石装卸、堆放、拌和等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材料堆场,采取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及场地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沥青搅拌站、****搅拌站应采用全封闭搅拌机楼作业,站内须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经处理达标方可排放。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妥善处置;运营期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服务区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高速公路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跨河大桥的防撞设计,两端设置限速警示牌。**沅水大桥应设置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应急事故池,加强设施管理禁止事故废水排入种质**保护区。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对炭质页岩工区隧道开挖、隧道出渣及弃渣场堆渣,涉水桥墩施工引起的底泥扰动进行监控,一旦发现重金属、硫、磷和放射性超标或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一)⑴ 2020年6月29日,**沅水特大桥涉水产种质**保护区路段取得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公室 关于《**省**至**高速公路沅水大桥建设对沅水**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长渔函字〔2020〕112号),**沅水特大桥的桥梁位置和涉水桥墩数量均未变化,工程于2021年6月17日下发开工令,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形。桥梁涉水桥墩选择在枯水期(10月至次年2月)施工,采用了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工艺,避开了鱼类繁殖、洄游期(3月至7月)。⑵ 设计至施工阶段,已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用地进行了优化设计,永久占地数量由380.3344hm2减少至352.5879hm2,临时占地数量由109.13hm2减少至62.03hm2。在自然**部门划定的“三区三线”的成果中,将原环评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244496m2已调出。结合当地土著植被物种,对互通、边坡及取土场、弃渣场等进行了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设计,不采用外来物种。⑶ 结合当地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全线设置了80处涵洞,82座通道作为当地野生动物的活动通道。⑷ 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设置过程中对评价范围内分布的古树15株和金荞麦1小片进行了避让。⑸ 本工程设置的1处取土场、5处弃渣场和13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⑹ 施工过程中,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间未出现水土流失事故。 (二)⑴ 根据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报告,未在**县田湾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置临时工程,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有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排污行为。⑵ 施工生活区均在沿线就近租用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使用。⑶ 梁场、拌合站产生的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禁止直接排入河流,**沅水特大桥施工废水均未进入水产种质**保护区范围,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⑷ 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油渣等均进行了妥善收集、处置,未有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情形发生。⑸ 运营期间,服务区、匝道****基地等交通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AAO+MBR+紫外消毒”工艺或“AAO+斜板沉淀+多介质过滤+紫外消毒”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外排,暂不具备与城市污水管网的接管条件。污水设施运行产生的污泥****公司负责处理,大概每3****处理厂。 (三)⑴ 施工期间,根据施工机械的噪声情况,合理安排了施工时段,未在夜间施工。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规划施工运输路线,日常及时地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针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居民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⑵ 根据实际情况,对银华山村-龚家冲、半边月村-岩屋、长坡村-油榨园、长坡村、交溪村、田湾村-凉家边、沙坪村-周家托、沙坪村-小田湾、沙坪村-十里铺、****学校、**颐园老年公寓(在建)、留头园大院子、马溪村-上马溪、老寨村、新店村-岩垅、新店村-猪耳冲、新店村-烂泥桥、周家湾村-豆子冲、周家湾村-岩脚坪、郑家坪村-晒谷脑、郑家坪村-堆子、木江桥村共22个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共计41段/4514延米(其中桥梁段838延米)。结合路基形式、地形高差和景观特征对各处声屏障的长度、高度、材料与外型进行了细化设计;根据验收阶段的噪声实测结果,工程沿线两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相应要求;运营期预留了环保资金,对远期预测有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适当的补救、完善降噪措施,确保达到声环境功能区标准。⑶ ****政府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和建设布局,****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均位于影响范围外。 (四)⑴ 施工期选用了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合理设置了砂石装卸、堆放、拌和等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材料堆场,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及场地,对施工场地增加洒水频次。⑵ 并依****搅拌站、****搅拌站选址进行优化。混凝土、沥青砼拌合站采用全封闭搅拌机楼作业,站内配备有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经处理达标均可排放。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投诉情形。 (五)⑴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签订了生活垃圾清运协议。施工生产生活区产生的粪便,以及**沅水特大桥等桥梁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委托****进行了合理处置。⑵ 运营期,全线配备有养护工区1处,负责全线的路面保洁管理。服务区、匝道收费站等交通服务设施产生的****公司签订了外运协议,定期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 (六)⑴ 对全线的跨河大桥均进行防撞护栏的设计。**沅水特大桥设置有进入“保护区”、“注意驾驶安全”等警示标语。⑵ **沅水特大桥两端设置有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可收集事故情形下产生事故废水,不会排入水产种质**保护区范围。⑶ 施工期间,对炭质页岩工区隧道开挖、隧道出渣及弃渣场堆渣及涉水桥墩施工引起的底泥扰动进行了监控,未发现重金属、硫、磷和放射性超标情形。⑷ 编制了《**至**公路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局、****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备案。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9408 18.1405 0 0 2.941 2.941
0 2.9408 18.1405 0 0 2.941 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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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服务区Ⅰ区污水处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服务区Ⅰ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m3/d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出口进行了监测
2 ****服务区Ⅱ区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服务区Ⅱ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m3/d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出口进行了监测
3 ****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出口进行了监测
4 孝坪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孝坪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5m3/d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出口进行了监测
5 辰****基地)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辰****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0m3/d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出口进行了监测
6 ****基地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d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出口进行了监测
7 ****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m3/d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出口进行了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声屏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 对沿线的22处敏感点设置了41段共4514延米(其中桥梁段838延米)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对长坡村-油榨园(北往南方向)K8+125****中心线20m、40m、60m、80m、120m处)、周家湾村(北往南方向)K46+020****中心线20m、40m、60m、80m、120m处)进行了声屏障降噪效果对比监测点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沅水大桥路段应在取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施工。涉水桥墩施工采用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工艺,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繁殖、洄游期。工程应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涵、隧道、立交等进行优化设计,减少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生态红线范围占地数量,因地制宜做好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设计。根据沿线野生动物生态习性,设置必要的动物通道。对评价范围内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必要时异地移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⑴ 2020年6月29日,**沅水特大桥涉水产种质**保护区路段取得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公室 关于《**省**至**高速公路沅水大桥建设对沅水**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长渔函字〔2020〕112号),**沅水特大桥的桥梁位置和涉水桥墩数量均未变化,工程于2021年6月17日下发开工令,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形。桥梁涉水桥墩选择在枯水期(10月至次年2月)施工,采用了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工艺,避开了鱼类繁殖、洄游期(3月至7月)。 ⑵ 设计至施工阶段,已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用地进行了优化设计,永久占地数量由380.3344hm2减少至352.5879hm2,临时占地数量由109.13hm2减少至62.03hm2。在自然**部门划定的“三区三线”的成果中,将原环评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244496m2已调出。结合当地土著植被物种,对互通、边坡及取土场、弃渣场等进行了生态恢复和景观绿化设计,不采用外来物种。 ⑶ 结合当地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全线设置了80处涵洞,82座通道作为当地野生动物的活动通道。 ⑷ 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设置过程中对评价范围内分布的古树15株和金荞麦1小片进行了避让。 ⑸ 本工程设置的1处取土场、5处弃渣场和13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 ⑹ 施工过程中,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间未出现水土流失事故。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跨河大桥的防撞设计,两端设置限速警示牌。**沅水大桥应设置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应急事故池,加强设施管理禁止事故废水排入种质**保护区。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对炭质页岩工区隧道开挖、隧道出渣及弃渣场堆渣,涉水桥墩施工引起的底泥扰动进行监控,一旦发现重金属、硫、磷和放射性超标或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⑴ 对全线的跨河大桥均进行防撞护栏的设计。**沅水特大桥设置有进入“保护区”、“注意驾驶安全”等警示标语。 ⑵ **沅水特大桥两端设置有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可收集事故情形下产生事故废水,不会排入水产种质**保护区范围。 ⑶ 施工期间,对炭质页岩工区隧道开挖、隧道出渣及弃渣场堆渣及涉水桥墩施工引起的底泥扰动进行了监控,未发现重金属、硫、磷和放射性超标情形。 ⑷ 编制了《**至**公路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局、****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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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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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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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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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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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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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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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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