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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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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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认定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档案转入我校,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二、评审办法及评审名额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评审名额依据文件要求的评审比例和研究生学籍注册数据,核算确定各培养单位相应的符合条件的认定名额。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政策宣传。

2.个人申报。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的研究生,提出个人申请,并向所在单位研****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的认定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及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学校评审。学校研究****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审**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研究生诚信教育,并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跟踪管理,及时将有异动情况的研究生信息上报,****工作部核定暂停或恢复发放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应如实申报,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工作部

2025年10月30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认定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档案转入我校,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二、评审办法及评审名额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评审名额依据文件要求的评审比例和研究生学籍注册数据,核算确定各培养单位相应的符合条件的认定名额。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政策宣传。

2.个人申报。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的研究生,提出个人申请,并向所在单位研****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国家助学金的认定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及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学校评审。学校研究****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审**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研究生诚信教育,并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跟踪管理,及时将有异动情况的研究生信息上报,****工作部核定暂停或恢复发放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应如实申报,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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