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警用无人机及配件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0 09:30:00,更正为:2025-11-17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10 09:30:00,更正为:2025-11-17 09:30:00。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中3.2技术要求中“单兵无人机”技术参数:
五、无人机机载喊话器 1.重量≤100 克; 2.最大功率≥30 瓦; 3.照度≥4 lux @ 100 米; 4.有效照明面积≥2200 平方米@100 米; 5.工作方式:常亮、爆闪。
六、无人机机载探照灯 1.重量≤ 95克; 2.最大功率≥ 15瓦; 3.最大响度:在 1 米处 ≥ 110 分贝; 4.有效广播距离≥300 米。
更正为:
五、 无人机机载喊话器 :1.重量≤ 95克; 2.最大功率≥ 15瓦; 3.最大响度:在 1 米处 ≥ 110 分贝; 4.有效广播距离≥300 米。
六、无人机机载探照灯: 1.重量≤100 克; 2.最大功率≥30 瓦; 3.照度≥4 lux @ 100 米; 4.有效照明面积≥2200 平方米@100 米; 5.工作方式:常亮、爆闪。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0日
1、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824
2、****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0825-****313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新区五彩缤纷路1018号鼎盛国际银座公寓写字楼、商业第21层13号
联系方式:0825-****698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2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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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