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证芯和塑封套、行驶证和塑封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机动车驾驶证证芯(含塑封套)、 180,000个、 预算金额 198,000.00元
机动车行驶证证芯(含塑封套)、 130,000个、 预算金额 143,000.00元
机动车登记证书、 100,000个、 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41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五项第三款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部门规定并监制”;《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部门制定并监制”。 2、******厅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驾驶)证证芯(塑封套)和临时号牌、检验合格标志由各地组织采购的通知》(公厅交发〔2017〕63号)的要求,从2005年至2008年来**部先后颁布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件行业标准,为贯彻标准的实施,执行《中华人民**国机动车登记证》(AG369-2005)、《中****车行驶证》(AG37-2008)、《中华人民**国机动车驾驶证件》(AG482-2012)标准,**部明确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驾驶证为法定证件,采取**统一印制,统一订购的管理办法,确保证件印制生产和管理的唯一性。**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证芯(塑封套)、驾驶证证芯(塑封套)的生产、发行由****统一负责。因此,依据**部相关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证芯(塑封套)、驾驶证证芯(塑封套)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处采购相关货物。 综上所述,****2025年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证芯和塑封套、行驶证和塑封套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以上原因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拟定供应商为****。
名称: ****
地址: **省**市钱荣路88号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
无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地址: **市**区松涛路二段266号
联系电话: 028-****2122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路79号
联系电话: 028-****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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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