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市深汕特别**区不动产交易税费“一窗通办”项目于2025年10月29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 供应商 | 报价(元) |
| **** | 428000 |
****小组审定,鉴于本次采购已是该项目的第二轮采购,仅****参与报价,且该公司报价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因此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428000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市深汕特别****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1125;**市深汕特别****财政局采购监督科投诉电话:0755-****0803。
****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