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绿银农化有限公司年复配农药4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化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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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复配农药4000吨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2025-10-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复配农药4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市橘**路500号****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088

传 真:0668-****1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复配农药4000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村委会竹头岭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市****村委会竹头岭,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1度40分13.5588秒,北纬23度42分9.0576秒。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49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主要从事49种农药制剂复配加工和4种水溶肥加工,年产1300吨(其中农药1210吨,水溶肥90吨)。厂区员工42人,在厂区内就餐,不住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年复配农药4000吨改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本次扩建现有工程内容不变,主要新增68个复配农药产品,年新增复配农药4000吨。本次扩建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厂区现有员工42人,在项目内就餐,不在厂内住宿,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本次扩建员工人数、工作时间、工作制度等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可溶液剂投料粉尘、悬浮剂投料粉尘、悬浮剂工艺有机废气、可溶液剂工艺有机废气、污水收集池废气、工艺过程臭气、危废暂存间废气。

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可溶液剂投料粉尘、可溶液剂工艺有机废气分别采用产污工位设上位集气罩加围蔽抽风收集,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粉尘经空气过滤器处理后和工艺有机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米DA003排气筒排放;悬浮剂投料粉尘、悬浮剂工艺有机废气分别采用产污工位上位集气罩加围蔽抽风收集,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粉尘经空气过滤器收集处理后与有机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米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采用密封储存方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收集池加盖封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臭气随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本次扩建对现有工程乳油分装废气、乳油配油废气改造为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对现有工程悬浮剂、水剂、微乳剂投料粉尘改造为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空气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对现有工程悬浮剂、水剂、微乳剂有机废气改造为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

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员工洗手废水。

拟采取的地表水防治措施包括: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员工洗手废水依托厂区现有3吨/****处理站(采用“沉淀+吸附+RO水处理系统+**池”的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间接排放标准和标准允许的协议值后,交由有相应污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本次扩建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3吨/天,采用AAO工艺,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监狱(二期)水质净化厂较严值后,近期回用于厂区内绿化灌溉,远****监狱(二期)水质净化厂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日间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北厂界)标准要求,附近敏感点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污泥,危险废物包括沾染原料的废原料包装容器、空气过滤器废滤材、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废膜、废棉纱、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弃农药、污泥、收集粉尘,一般固废包括未沾染原料的废包装材料。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和本次**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现有危废暂存间已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本次**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防渗采用2毫米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危废采用专用容器盛装,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要求。一般固废暂存于现有10平方米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交有能力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危废间、原料仓、成品区、化学品仓等渗漏对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了控制。本项目将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区、化学品仓设为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一般防渗区采用2毫米厚**度聚乙烯膜防渗,渗透系数≤10-7厘米/秒。项目在厂区内已设4眼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本项目依托现有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正常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和周边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物质为原辅料、产品、危险废物等,事故类型为废气事故排放、风险物质泄漏,及伴生次生的废水、废气的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在原料、产品储存区地面铺设防渗防腐材料,配套防漏托盘、应急桶和消防设施,并设10厘米围堰拦截泄漏物料;加强废气治理措施日常监测、维护保养,出现事故排放立即停产检修;罐区围堰加高增容至30立方米;危废暂存间内部周围设置围堰,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依托厂区现有4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厂区雨水排放口设截留闸阀;加强环保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防范物资等措施防范风险事故影响。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0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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