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以下简称 国经创投 )、******公司(以下简称 国经资本 )、**国经创新****公司(以下简称 国经基金 ,与国经创投、国经资本合称 比选人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的****事务所提供2025年11月-2027年11月期间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经创投成立于2021年5月26日,注册资本3亿元,是**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D座28层。
国经资本成立于2021年3月11日,注册资本4亿元,是**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已无偿划转至国经创投,暂未完成工商变更),办公地址位于**省**市**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1706室。
国经基金成立于2018年9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是********公司,已取得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办公地址位于**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D座28层。
二、服务内容
以口头咨询答复、参与信息化系统重要流程审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向比选人(含国经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基金)所涉及的各类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事务复杂程度及工作量应属于专项法律服务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一)日常咨询:为比选人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口头、书面、会议等形式的即时法律咨询,并根据比选人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法律文书:负责起草、审查、修改比选人经营和管理中涉及的合同、协议、招投标资料等各类法律文书;
(三)合同模板:结合比选人业务情况,根据比选人需要,拟定、审核常用合同模板以及使用指南;
(四)重大事项:为比选人经营决策、投资项目、投后管理、风险事件、疑难问题等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并根据比选人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需对相关事项及所有资料进行实质审查并提示法律风险,不仅是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五)法律纠纷:根据比选人需求,对比选人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与论证、解决方案或处理意见,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专题会议、谈判磋商等;
****公司治理与合规:****公司内部治理、规章制度建设以及内控、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劳动人事:协助比选人处理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关系、劳动争议等;
(八)法律风险预警与培训:****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新颁法律法规及潜在法律风险;按照比选人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每年向各比选人提供不少于二次与比选人业务相关的培训;
(九)对外发函:根据比选人需要,以法律顾问单位的名义签发律师函,或发布公告、声明等法律文书;
(十)商务谈判:参加比选人经营和管理活动中重要谈判、磋商活动,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或意见;
(十一)现场会议:根据比选人需要,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或意见;
(十二)现场坐班:在服务期内,原则上每周指派一名律师(各比选人对应的服务团队轮流)到比选人现场处理一次相关法律事务(半个工作日);
(十三)流程审批:配合公司内部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合规相关流程审批,对各项嵌入常法审批的法律审核内容、法律审查意见负责;
(十四)双方认可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原则上本次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合同由国经创投、国经资本、国经基金分别与中选人签署,一年一签。国经创投、国经资本、国经基金分别在合同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按服务评价标准(附件2)对选聘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质量作出评价,若评价分数低于80分,则该主体有权不再续签。
若国经资本因被国经创投吸收合并不再独立存续,则国经资本次年不再续签,当年度费用按月结算(不满一个月,视为一个月),多退少补,同时不增加国经创投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国家规定执业所需的资质资格,在**市设有常设服务机构(提供承诺函、营业执照);
(二)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提供承诺函);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提供通过****事务所检查考核的证明文件);
(****分所参与比选的,以分所为准)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专职执业律师30名以上(提供 中国法律服务网www.****.cn 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五)服务团队:
1.总协调人(1名):比选申请人需指定一名高级合伙人作为总协调人,执业时间10年以上,并派出三个服务团队,分别作为国经创投、国经资本、国经基金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
2.团队负责人(各1名):执业时间5年以上,应具有丰富的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经验、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国经创投、国经基金)、二级市场投资(国经资本)等投资法律服务经验,具备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
3.主办律师(至少各1名): 执业时间5年以上,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国经创投、国经基金)、二级市场投资(国经资本)等投资法律服务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大部分日常法律事务。
(六)拟派律师团队擅长私募股权、资本市场投资领域,团队近五年累计担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即中基协备案基金的投资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同一企业不重复计算)、IPO或定增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股权投资领域争议解决专项法律服务(同一企业的不同投资项目可重复计算)的业绩案例不少于5例,其中应包括担任**省属国有投资型企业(含二级或三级子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案例不少于1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七)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1.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恶意串通出具不实或虚假内容的;
2.****公司商业秘密的;
3.出具的成果报告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以及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提示未提示的问题未进行披露的;
4.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5.违反中****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6.被禁入限制的中介机构、由被禁入限制人员担任负责人的中介机构;
7.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通报。
五、报价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向国经创投、国经资本、国经基金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视为报价无效;
(二)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干价)不得超过40万元/2年(20万元/年);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次选聘允许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需于比选谈判现场、按照比选人要求时间和格式、由比选申请人授权代表现场填写确认,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比选人以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会后比选申请人应配合比选人补充提供书面且加盖单位印章的二次报价单。
六、选聘原则
质量优先,兼顾成本与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
七、选聘流程
1.报名、提交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前往****公司门户网站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要求报名,****小组提交比选文件(含服务项目报价)。
2.确定比选对象: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按比例确定比选对象。
3.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比选对象逐一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对象的价格等信息。
4.最终报价及评审:评比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和比选对象最后报价进行最终评审,形成评审报告,确定中选人排名。
5.签订服务合同:比选人审核评审报告,确定中选人后,通过国经创投、****公司门户网站公布比选结果(公示1日),发出中选通知书,各比选人分别与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八、比选规则
1.比选对象的确定:比选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经核实不符合公告载明的资格要求的,将不确定为比选对象和参与评审。
2.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3.比选申请人按签到顺序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陈述,评委就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保障等向比选对象提问,提问时间不计入陈述时间。
4.各评委根据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陈述及问答情况,按照比选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并依名次先后确定中选人顺位,在先顺位中选人最终未签订服务合同的,可依次递延,第三顺位中选人最终未签订服务合同的,将重新组织选聘。
九、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评分索引表。对照比选评分标准相关评审内容,列明相关部分内容及证明资料页码;
(二)基本情况。包含成立时间、规模与人数、所获得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收入、荣誉等;
(三)拟派团队情况。拟派团队成员名单,以及总协调人、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的执业年限、资质、工作业绩案例、荣誉等情况;
(四)团队业绩。符合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的业绩案例;
(五)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整体构想,拟采取的服务方法、措施、工作时效(成果提交时间)、工作质量等;
(六)收费报价。比选申请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向国经创投、国经资本、国经基金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视为报价无效;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3);
(八)承诺函(附件4);
(九)廉洁承诺书(附件5);
(十)保密承诺书(附件6);
(十一)比选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比选申请文件内容缺失或瑕疵将视具体情况扣减相应评分或作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上述比选申请文件应提交纸质文本三份并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套上应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并于侧面加盖骑缝章。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关键信息页加盖公章,其中公告附件已提供模板的,按模板要求加盖公章、签字/加盖人名章。
十、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7时。标书代写
(二)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中心D座28楼现场报名;标书代写
(三)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交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十一、比选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9时15分前抵达******中心D座28楼现场签到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谈判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联系人:王晟,电话:159****7319。
附件:1.比选评分标准
2.年度服务评价标准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函
5.廉洁承诺书
6.保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