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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关于乡村**项目中违规收取招标材料费用问题的报告》(榕审〔2025〕55****工作部署要求,我局于8月4日发布《关于退还招标文件费用的通知》(侯建综〔2025〕294号),要求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及时退还违规收取的电子化招标材料费,截至目前,共有3家招标代理机构已退还材料费,退还金额84686.2元。电子标服务
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利源****公司等32家违规收费的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曝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各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做好择优比选。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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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