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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基地(一期)取水扩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基地(一期)取水扩大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县乌坡岭、亚木沟 |
| 建设单位 | 农夫山泉******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水陆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仅在原有乌坡岭、亚木沟取水项目上扩增了取水总量(乌坡岭水源点,取水量由93.93万m3/a扩大为135.59万m3/a;亚木沟水水源点,取水量由90.509万m3/a扩大为131.08万m3/a),依托原有项目设施进行取水,无新增征地和建设活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