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工智能+文旅”装备展质疑事项答复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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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邹雪锋
地址:**市**区绿茵街5号之三
邮编:510665
联系人/授权代表:邹雪锋
联系电话:134****5356

贵公司关于《**“人工智能+文旅”装备展(BSZC2025-G3-990210-GXBS)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通过顺丰快递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并进行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作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不明确,缺乏平面图等必要设计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规定。
质疑请求:修改和完善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事项答复: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项目能明确采购需求还组织现场踏勘,属于采购需求禁止内容。因此,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本次展会举办地点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中已****广场(暂定),公园为公共开放式,有意投标者可自行实地现场考察或通过百度搜索查询**市半岛公园简介、电子地图、导览图等了解现场实地情况后,开展投标方案编制。同时,本次展会场地为露天公共场所对平面布置无局限性,投标人可以根据展会主题设定展开设计构思。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评标指标须与采购需求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本项目招标采购需求与评标办法相对应,无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禁止内容。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布展方案”部分主要考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主题展会的构思及其他个性化想法阐述。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总平面布置”部分主要考评投标人对展会现场各区域的设定以及功能是否合理衔接流畅,并非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总平面设计图。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提供总平布置方案或总平设计图等。本项目实施内容还包括为整体活动进行创意宣传规划、人工智能文旅产品租赁等,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的布展方案构思,结合创意宣传规划,考虑引进展示产品的特点开展布展设计,而不是受场地限制进行布展设计。最终项目实施布展设计方案以中标后报采购人确定的为准。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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