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镇江汉博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分体式环保挖泥船及配套工作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江苏-镇江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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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公共监管;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5-10-30
标 题:
关于对******公司设计制造分体式环保挖泥船及配套工作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对******公司设计制造分体式环保挖泥船及配套工作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 效:
关于对******公司设计制造分体式环保挖泥船及配套工作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9010

通讯地址:****徐大道298号,****生态环境科

镇高新环审〔2025〕20号

关于对《******公司设计制造分体式环保挖泥船及配套工作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设计制造分体式环保挖泥船及配套工作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第三方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及第三方评估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公司按报告表规定的内容实施该项目。本项目租赁******公司位于**高新区长江路787号华纳产业园10-1栋和11-1栋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1条绿色高性能智能船舶制造生产线,设计与制造分体式环保挖泥船及配套工作船,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艘挖泥船、2艘配套工作船。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要求:

1. 项目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厂,规模为15000m3/d,排污口位于一般区域,自2026年3月28日起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要求。

3.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下料废气经火焰切割处和等离子切割处的集气罩一同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和铬及其化合物经多关节抽气臂收集后进入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内各类危废均采取密封储存措施,废气产生量较小,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喷涂作业。

4. 厂区应合理布局,通过建筑隔声及各设备设置配套减震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5.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边角料、焊渣、废电缆、废滤芯、废布袋、收集粉尘,****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含油废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空压机含油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环卫处置。

6. “三废”排放口须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按规范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7. 逐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24〕19号)中规定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

废气:①有组织:颗粒物≤0.006t/a;

②无组织:VOCs≤0.002t/a,颗粒物≤0.0202t/a

(其中包含镍及其化合物≤0.****006t/a、铬及其化合物≤ 0.****0174t/a)。

废水量接管考核量(最终外排量):720(720)t/a、COD 0.245(0.036)t/a、SS 0.18(0.007)t/a、NH3-N 0.023(0.004)t/a、总氮 0.03226(0.0108)t/a、总磷 0.00307(0.00036)t/a、动植物油 0.058(0.00072)t/a。

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合法处置。

四、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

五、**市高新区****执法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市****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5年10月24日

抄送:**市高新区****执法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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