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河西路73-75号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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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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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9月05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1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招租底价 50.77元/平方米/月(含税) 变更为 45.7元/平方米/月(含税)
免租期 1个月(合同期内第一年最后一个月) 变更为 2个月(合同期内第一年最后两个月)
起始日期 2025年08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省**市**区**街道**路73-75号物业
起始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街道**路
面积/数量 1291.49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365个自然日 免租期 2个月(合同期内第一年最后两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45.7元/平方米/月(含税)
租金的递增 合同期限内第三年租价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末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及合同最后递增月租金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5.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提供担保方,担保方自愿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所需履行的全部义务向出租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直至承租方全面履约完毕。出租方、承租方、保证方需就此担保事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
6.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来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门窗、水电、燃气等使用不当、在租赁房屋内碰撞、摔倒、摔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的事故。
7.承租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编造传播反党、反国家、反社会的言论、信息、视频及书面材料,不得以宗教、风水、维权等名义组织、参与聚众闹事、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诋毁国家制度、破坏社会秩序、阻碍民族团结等任何形式的活动和行为。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且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
2.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完整版(https://www.****.cn);
5.****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http://www.****.cn/);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丁小姐;战小姐; 联系方式 0755-****9050;0755-****051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政府征收征用、城市更新、旧改拆迁、棚改、政府收回房屋及土地、升级改造、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等情形或因出租方开发改造、规划、整租升级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方同意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完成搬迁,并将清空的租赁物业退还出租方。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自动终止。承租方承诺不对出租方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出租方承诺将押金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4.现场踏勘联系人:胡经理,联系方式:135****3989。
5.本次公开招租由“******公司”委托办理,最终承租人确认后,由“**市****公司”与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
监督电话 0755-****083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30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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