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媒体**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媒体**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55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改革的统一部署,****报社、****电视台已****融媒体中心****集团),并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 自2025年1月1日起,该中心将所有经营性业务整体剥离至全资国有企业——****统一运营,原有债权债务及所有**协议、****公司依法承继。****融媒体中心旗下各媒体平台的宣传**,均须通过****办理。 鉴于本项目性质与市级主流媒体的高度关联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有充分必要性与合法性,具体依据如下: 1.唯一授权经营主体。****是经官方授权,唯****融媒体中心(涵盖《**日报》、**电视台、**新闻网、看**APP等平台)经营性业务的合法主体。为确保宣传**投放的合规性与权威性,****公司进行**。 2.对上宣传与考核要求。市委宣传部每月对各县区在《**日报》、**电视台等市级主要媒体的上稿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和通报,并将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体系。为确保**县的宣传工作成效能在市级考核体系中得到准确、及时的体现,必须与上述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及其唯一授权运营方建立直接、唯一的**关系。 3.平台**不可替代性。《**日报》****机关报,**电视台是本市最主要的官方电视新闻传播平台,其权威性、公信力和覆盖面是其他商业或社会媒体无法替代的。项目要求的专版、专栏及特定栏目(如《直通县区(**)》《看**》****中心独有的核心宣传**,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获得。 4.政策与业务的延续性。本次**是此前与市级主流媒体**关系的延续。为确保宣传工作无缝衔接、保持政策传播的一致性和连贯性,避免因**方变更可能带来的沟通成本增加或执行标准不一的风险,继续由权利与义务的承继方——****提供服务是唯一选择。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采购单位拟实施的“媒体**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情形。
名称: ****
地址: **省广****传媒中心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0839-****331 中国银行:****事业部 0839-****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 0839-****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0839-****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 0839-****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 0839-****976 邮储银行:****事业部 0839-****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0839-****255 2.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9-****638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地址: **县乔庄**安路3号
联系电话: 0839-****479
2.财政部门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省**市****中心
联系电话: 083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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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