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废液资源化综合利用提标改造项目

审批
山西-运城-稷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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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033722N刘少俊
刘志仁**省**市**县
****工业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脱硫废液**化综合利用提标改造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省**市**县 ****开发区****厂内
经度:110.97962 纬度: 35.66645****管理委员会
2023-12-13
稷经开环审〔2023〕5号911********033722N001P
2025-03-264070
4070****
911********033722N****
911********033722N**晋临****公司
****1002MA0KQX38102024-11-22
2025-07-162025-10-15
2025-09-242025-10-2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00m3/d100m3/d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催化氧化、脱色、过滤;(2)一次浓缩(多效浓缩)、分离硫酸铵;(3)二次浓缩(高效浓缩)、分离硫酸铵;(4)冷凝结晶、分离硫氰酸铵(1)催化氧化、脱色、过滤;(2)一次浓缩(多效浓缩)、分离硫酸铵;(3)二次浓缩(高效浓缩)、分离硫酸铵;(4)冷凝结晶、分离硫氰酸铵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提盐过程蒸发废气以及原液储罐大小呼吸减压废气。各生产装置及储罐均设置尾气吸收口****联通,共用一套净化装置,经排气简排放。 2、蒸发冷凝水经超滤+一级RO+二级RO+三级RO处理后,浓水进入提盐装置,部分淡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焦化厂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净化后回用;设备冷却水由本项目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淡水及蒸汽冷凝水为水源,定期补给,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分离机、各类泵风机等选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震。 4、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送焦化配煤工段焚烧;废包装袋主要为活性炭包装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家回收;废滤芯、反渗透膜定期更换,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提盐过程蒸发废气以及原液储罐大小呼吸减压废气。各生产装置及储罐均设置了尾气吸收口****联通,经酸洗+碱洗+水洗处理后经风机送焦炉配风燃烧。 2、蒸发冷凝水经超滤+一级RO+二级RO+三级RO处理后,浓水返回提盐装置(本项目)原液处理系统利用,净水返回本项目生产系统回用;设备冷却水由本项目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淡水及蒸汽冷凝水为水源,定期补给,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分离机、各类泵风机等选低噪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震。 4、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掺煤炼焦,无暂存环节;废包装袋主要为活性炭包装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家回收;废滤芯、反渗透膜定期更换,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1、废液中游离氨收集后进入酸洗塔、碱洗塔、水洗塔处理后,废气通过管道送焦炉配风燃烧,取消了排放口。超低排放改造,取消排口便于管理。 2、经超滤+一级RO+二级RO+三级RO处理后,浓水返回提盐装置(本项目)原液处理系统利用,净水全部返回本项目生产系统回用,未送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装置。本项目生产系统用水量大于净水产生量,可全部消耗。 3、废活性炭产生后直接掺煤炼焦,不依托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活性炭掺煤炼焦可及时处置,无需暂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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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治理设施 / 超滤+一级RO+二级RO+三级RO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 酸洗塔+碱洗塔+水洗塔+焦炉燃烧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隔声,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隔声,基础减震 厂界昼间噪声为50.4~58.8dB(A),夜间噪声为45.9~48.9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了控制。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运营期间一般固体废弃物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弃物中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备煤工段配煤;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厂内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一般固体废弃物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掺煤炼焦;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厂内现有的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公司设置危险标志,设置围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满足应急处置的需要。 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公司设置了危险标志,设置围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配备了相关应急物资,可满足应急处置的需要。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蒸发冷凝水经超滤+一级RO+二级RO+三级RO处理后,浓水进入提盐装置,部分淡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焦化厂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净化后回用 2、固废: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送焦化配煤工段焚烧;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1、蒸发冷凝水经超滤+一级RO+二级RO+三级RO处理后,浓水返回提盐装置(本项目)原液处理系统利用,净水返回本项目生产系统回用 2、固废:废活性炭掺煤炼焦,无暂存环节;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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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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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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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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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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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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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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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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