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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92808R | 建设单位法人:刘卫斌 |
| 祝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 |
| 2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高浓度混盐水溶液及副产盐**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 |
| 经度:111.62283 纬度: 30.293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6 |
| 松环保审文【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92808R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00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9280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792808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704544G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8861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2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高浓度混盐水溶液及副产盐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2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高浓度混盐水溶液及副产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溶解)过滤→树脂吸附(→树脂再生)→中和过滤(→闪蒸干燥)→MVR蒸发(→闪蒸干燥)→喷雾干燥 | 实际建设情况:(溶解)过滤→树脂吸附(→树脂再生)→中和过滤(→闪蒸干燥)→MVR蒸发(→闪蒸干燥)→喷雾干燥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中和废气经“两级硫代硫酸钠吸+两级碱液吸”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HC-1、HC-2、HC-3和HC-4排放;闪蒸干燥废气采用经“旋风收尘+布袋收尘”处理后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5m高的P7*和P8*排放;喷雾干燥废气采用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GZ1~8排放。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风机加装消音器;设备减震。依托现有167.1m2危险废物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新增****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中和废气经“两级硫代硫酸钠吸+两级碱液吸”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15m排气筒HC-1、HC-2、HC-3和HC-4排放;闪蒸干燥废气经旋风收尘+布袋收尘处理后,设备中的废气和产品落料包装处的废气再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P7*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采用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一级喷淋)”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GZ1~8排放。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风机加装消音器;设备设置减震基础。依托现有167.1m2危险废物暂存间。 |
| 闪蒸干燥废气处理措施增加碱液喷淋,废气合并至1套处理设备及1根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处理措施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二级水喷淋”变更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一级喷淋)”。部分废气除尘处理措施增加,部分废气除尘处理措施调整,调整前后均为高效除尘措施,且根据监测结果,各排放口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因此发生此变动后不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可以纳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3.0986 | 1.6 | 0 | 0 | 0 | 24.699 | 1.6 | |
| 8.03 | 0.384 | 27 | 0 | 0 | 8.414 | 0.384 | |
| 0.64 | 0.0664 | 4.107 | 0 | 0 | 0.706 | 0.06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8.459 | 0 | 41.718 | 0 | 0 | 8.459 | 0 | / |
| 0 | 0 | 100.47 | 0 | 0 | 0 | 0 | / |
| 12.102 | 5.314 | 30.357 | 0 | 0 | 17.416 | 5.314 | / |
| 0.61 | 0 | 29.39 | 0 | 0 | 0.61 | 0 | / |
| 1 | 蒸发冷凝水回收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MVR蒸发冷凝水回用至生产过程作为工艺补水,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MVR蒸发冷凝水回用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现有筛网+调节池+气浮池+强效氧化塔+1#物化沉淀池+集水池+水解酸化池+A/O池+生化沉淀池+后强效氧化反应池+2#物化沉淀池+出水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喷淋废水、再生液废****处理站,依托现有“筛网+调节池+气浮池+强效氧化塔+1#物化沉淀池+集水池+水解酸化池+A/O池+生化沉淀池+后强效氧化反应池+2#物化沉淀池+出水池”工艺处理后,依托现有废水总排口排入长江(**陈店段)。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两级硫代硫酸钠吸+两级碱液吸处理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MVR车间中和废气经1套“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合成一车间二楼中和废气经2套“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合成一车间三楼中和废气经1套“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合成二车间中和废气经1套“两级硫代硫酸钠吸收+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中和废气(◎1#HC-1~◎4#HC-4)排放口中氨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旋风收尘+布袋收尘处理后再经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设置一台闪蒸干燥器,干燥好的物料经设备旋风收尘+布袋收尘处理后,收集到的尘即为产品,未被收集到的尘即为废气,设备中的废气和产品落料包装处的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闪蒸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二级水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设置8台喷雾干燥塔,干燥好的物料经设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收集到的尘即为产品,未被收集到的尘即为废气,废气分别经8套水膜除尘(一级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8根30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喷雾干燥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部分未被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部分未被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的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夜间测量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滤滤渣、废树脂应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固废处置,鉴定之前,参照HW49:900-041-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对项目产生的固废进行处理。 本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过滤滤渣、废树脂、除尘器收尘。 闪蒸干燥废气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过滤滤渣、废树脂目前暂未进行危废鉴定,参照危险废物HW49(900-041-49),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丽****公司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形成联动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 | 已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厂实施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长观井。生产装置区和罐区设置围堰,厂内设置事故应急池,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断/切换阀,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初期雨水均不会排入外环境。 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表,已进行过应急演练,并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后期运营过程中将加强职工培训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
| 主体工程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办公、****办公室和食堂。储罐依托现有原液储罐、液碱储罐、氨水储罐。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均为依托现有措施。依托现有167.1m2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消防系统、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现有生产车间已建设完成,对现有设备进行利旧改造,车间可以容纳生产设备,设备满足项目生产需求。项目不新增员工,所有员工均从现有其他项目调派,现有工程办公楼和食堂可满足员工办公及就餐需求,依托可行。现有项目已建设合计1880t的原液储罐、150m3液碱储罐、25m3氨水储罐,可供本项目使用,依托可行。现有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系统已建设完善,且均有一定余量,可以负荷本项目运行所需,依托可行。****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筛网+调节池+气浮池+强效氧化塔+1#物化沉淀池+集水池+水解酸化池+A/O池+生化沉淀池+后强效氧化反应池+2#物化沉淀池+出水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00t/d。 企业现有废水量为230986m3/a,769.99m3/d,本项目废水量约为16000m3/a,53.3m3/d,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量为823.3m3/d,****处理站的处理能力范围内,项目废水****处理站可行。中和废气依托现有“两级硫代硫酸钠吸+两级碱液吸”废气处理设施,可以有效去除废气中的氨; 闪蒸干燥废气依托现有“旋风收尘+布袋收尘”处理后再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可以有效去除废气中的颗粒物; 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一级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可以有效去除废气中的颗粒物。现有危废暂存间已按规范建设完成,加快转运频率,减少暂存时间,依托可行。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和设备,不新增初期雨水、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依托现有消防系统、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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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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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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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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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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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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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